当前位置: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文件公开>政办文件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 索引号:01236931-5/2014-14455 | |
| 发文字号:长县政办发〔2014〕51号 | 发文时间:2014-07-03 |
| 发文机关:长治县人民政府 | 主题词: |
| 标题:长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县开展平安边界示范县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其他 | 发布日期:2014-07-03 |
长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长治县开展平安边界示范县创建活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区),县直有关单位:
《长治县开展平安边界示范县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长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6月23日
长治县开展平安边界示范县创建活动
实施方案
根据市综治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长治市开展平安边界示范县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民发〔2012〕76号)和市民政局《关于2014年度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及完成平安边界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长民发〔2014〕1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县委、县政府转型跨越和谐稳定发展要求,以促进边界地区社会稳定为宗旨,坚持互利、共建、双赢的原则,及时妥善化解边界地区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建立平安、稳定、团结、和谐的边界关系,为我县的转型跨越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创建标准
(一)领导重视,制度完善
1、各乡、镇、区把开展平安边界建设工作列入本地平安建设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领导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列入议事日程,同规划、同部署、同考核。
2、平安边界建设成员单位即综治办、宗教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国土资源局、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参与商讨本地平安边界创建工作,制定应急处理预案,及时协调解决界线管理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3、建立界桩日常管护员制度和平安边界“零报告”的月报制度。
(二)经费落实,建立机制
贯彻落实《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47号)精神,把县界线管理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或者通过项目经费予以解决,确保联检任务顺利完成。
(三)联检规范,界桩完好
1、按时完成年度联检任务。按照规定的内容、方法、步骤和标准,认真做好联检的各项工作,并及时向县政府上报界线联检报告。
2、在上报备案材料中,界线联检方案、联检报告、会议纪要、实地踏勘记录(联检中实地踏勘界线长度在2/3以上)、界桩照片规范完整。
3、认真管理好界线界桩。按照《行政区域界线界桩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6号)要求,管理好本区域内分工管理的界桩,具体要求:一是按照程序移动或者增设界桩;二是及时修复或者恢复损坏的界桩;三是保持界桩位置准确、埋设牢固、明显易见、注记清晰;四是及时查处损坏界桩的行为。
4、双方界线稳定,从2013年1月1日起,没有发生因行政区域界线实地位置认定或者土地、山林、草场、水利、矿产等资源管理、开发、使用问题引发的造成人员伤亡的纠纷事件、集体上访或非正常上访事件等重大群体性事件;如发生争议纠纷,按属地管理原则,最大限度地把各种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
(四)档案规范,设施齐全
1、有专门的档案管理人员,硬件设施配备齐全,有档案室、文件柜、地图柜、GPS定位仪、涉密计算机、扫描仪、照相机、录像机、灭火器等设备。
2、有完善的档案制度,包括档案管理制度、档案归档制度、档案保密制度、档案查阅制度、档案管理人员守则等。
3、行政区域界线档案齐全,各种资料完善,包括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即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行政区域界线管理中形成的协议书、协议书附图、工作图、界线标志记录、备案材料、批准文件、地名数据库中的界线管理数据信息以及其他与行政区域界线有关的材料。
三、时间要求
2014年6-9月为平安边界示范县创建活动实施阶段。
四、主要措施
(一)广泛宣传,深入发动
各乡、镇、区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国务院《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中央综治办等10部门《关于开展平安边界建设的意见》等有关文件法规,运用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大力宣传创建平安边界活动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增强广大干部群众依法治界的意识和严格遵守法定界线的自觉性,努力争创平安边界示范县。
(二)精心组织,总结经验
各乡、镇、区要结合当地实际,积极探索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的有效方式。创建平安边界是行政区域毗邻双方或多方的共同责任,要和有关乡、镇、区或村加强沟通联系,共同研究制定创建平安边界的工作方案,互相支持,密切协作,确保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要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把创建活动引向深入。
(三)明确重点,加强督导
各乡、镇、区要加强对平安边界创建工作的组织和督促检查,建立妥善处理边界矛盾纠纷、维护边界地区社会稳定的长效机制,协助基层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把创建平安边界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不断提高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