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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14-14429
发文字号长县政办发〔2014〕22号 发文时间2014-03-26
发文机关长治县人民政府 主题词
标题长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县进一步加强政务大厅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建设规划 发布日期2014-03-26

长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县进一步加强政务大厅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长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长治县进一步加强政务大厅建设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区),县直各有关单位:

 

《长治县进一步加强政务大厅建设的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长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19日

 

 

长治县进一步加强政务大厅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大力促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我县政务环境,不断扩大对外开放水平,加速我县“四个发展”,努力把我县建成三晋跨越转型排头兵、上党最佳投资县,借鉴先进地区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本着“充分授权、高效便民、集中办理、规范透明”的原则,以简化程序、提高效率为目的,按照“三集中、三到位”的要求,推行并联式审批、一站式服务,大幅缩短行政审批时限,以更简化的审批程序、更高效的审批服务,鼓励创业创新,促进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

二、推进“三集中、三到位”

各审批单位要根据《长治县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效能的实施意见》(长县政发[2014]10号)要求,将成立的行政审批服务科室进驻政务大厅管理服务中心,集中行使审批职能。在政务大厅管理服务中心开设行政审批专门办事厅、办事窗口,设立明确标志,方便行政审批相对人办事。对暂不能整建制进驻政务大厅管理服务中心的单位,必须报请县政府主要领导或行政审批改革领导组批准。同时必须任命首席代表并充分授权,为本部门办理各类行政审批事项的第一责任人,常驻政务大厅管理服务中心,代表本部门履行行政审批职责。此项工作由县编办牵头制定实施细则,各相关部门配合落实。

三、实行“行政审批专用章”制度

各部门在政务大厅管理服务中心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使用行政审批专用章,该章在行政审批方面与单位行政公章具有同等效力。行政审批专用章只能在政务大厅管理服务中心使用。办理非行政审批事项不得使用行政审批专用章。各类行政审批事项的完成时间以加盖行政审批专用章为法定办结时间。行政审批专用章由各部门驻政务大厅管理服务中心科室负责人或首席代表负责日常管理和使用。各部门的行政审批专用章由县政务大厅管理服务中心依法统一刻制,行政审批专用章的样式为“X X X(单位名称)行政审批专用章”。 启用行政审批专用章时,由县政府办统一向社会公布。

四、实行一次性告知制

为规范政务大厅审批窗口的咨询、受理行为,压缩受理前的时限,实施行政审批一次性告知制度,以《一次性告知书》书面形式全面、准确、及时告知办事人所办事情的受理条件、审批流程、提交材料、收费依据及标准等。告知书一式三份,一份交给申请人作为凭证,一份存窗口供接受检查,一份归入审批案卷存档。

五、建立A、B角无缺位工作制

同一业务必须由两人以上负责。当A角因故不在岗时,必须由熟悉A角业务,并能行使与A角同等职权的B角负责受理相关业务。A、B两个负责人不得同时外出。凡正常工作日,必须严格做到全日对外办公,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停止或拖延对外办公。A、B角由各行政审批部门或行政审批科负责确定,政务大厅管理服务中心予以全程监管。

六、改革商事登记制度,推进企业登记并联审批制

改革商事登记制度,推进工商注册便利化,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对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创新政府监管方式,建立公开透明的市场规则,鼓励创新创业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改革企业注册登记制度,进一步放松对市场主体准入的管制,降低准入门槛,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蓬勃发展。

企业设立并联审批,是指将原来相关部门依次完成的企业注册登记审批、名称预先核准、营业执照颁发、组织机构代码证登记、税务登记、公章刻制等串联审批变为同步审批,即由工商负责“一口收件,一次申请,一表登记,抄告相关”,然后相关部门“同步审批,限时办结”,从而大幅度压缩审批时间。此项工作由工商局牵头制定实施细则,各相关部门配合落实。

七、推进投资类项目联合审批制

投资类项目联合审批就是对涉及技术改造、基本建设的投资项目实行联合审批。由县政务大厅管理服务中心组织协调,相关联审部门窗口同时受理,先行完成本部门的审批程序,需要其他联审部门前置审批的,待所有前置审批办结后,即时办结,统一送达。

投资项目审批过程一般分为项目立项、规划设计、施工准备、竣工验收四个阶段。由县政务大厅管理服务中心全程组织协调,参加联合审批的主要是发改、住建、国土、环保、水利、地震、气象、公安消防等部门。联合审批程序包括接待咨询、登记预审、先行审批、联合勘察、联合审批、办结送达。此项工作由发改局牵头制定实施细则,各相关部门配合落实。

八、改革行政事业收费制度,推进统一收费制

对入驻政务大厅管理服务中心的审批收费事项实行统一收费制。涉及审批事项的收费项目,必须明确依据、标准、额度,由政务大厅管理服务中心进行公示。审批收费的事项,凡申报材料齐全,符合审批收费条件的,审批部门窗口必须在规定期限内予以确认,填写《缴费通知单》,由财政部门统一开具收缴票据,当场在政务大厅管理服务中心设立的窗口统一缴费,分别记账。此项工作由财政局牵头负责落实。

九、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成立审批改革工作领导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健全工作机制,充实人员力量,加强对行政审批改革工作的组织协调。

(二)加强队伍建设。各审批部门和政务大厅管理服务中心要加强审批服务工作人员的理论学习与业务培训,打造一支重学习、讲奉献、精业务、肯吃苦的审批服务和管理队伍。各部门要把服务理念和业务能力强的人员派到审批工作岗位,并保持相对稳定,进驻政务大厅管理服务中心人员要保持一年以上任期,人员变动应征求政务大厅管理服务中心意见,年度考核由政务大厅管理服务中心负责。要加强对派驻人员的定期考核,并给予必要的物质和精神奖励。

(三)建立县政务大厅监察机制。县监察局要向政务大厅管理服务中心派驻监督人员,设立投诉举报窗口,确保县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举措得以落实,确保县政务大厅管理服务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得到认真执行。严肃审批工作纪律,对各责任窗口部门未能履行各自职责、违反行政审批规定或出现违纪行为和不正之风的进行责任追究。

(四)积极推行电子政务。各审批部门要建立与县政务大厅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业务相适应的网络体系,资源共享,信息互通。逐步推行网上申报、网上审批与许可,建立高效、安全的办公自动化系统。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各窗口部门所有网上行政审批环节的电子跟踪监察,提高窗口部门的办事效率和工作透明度。

(五)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各进驻部门要制定具体完善的办事指南,通过电子公告栏、公示栏、网上公开等方式,将服务事项、服务内容、办事程序、受理条件、承诺时限、收费标准等内容进行公示,方便办事群众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