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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14-14437
发文字号长县政办发〔2014〕14号 发文时间2014-03-25
发文机关长治县人民政府 主题词
标题长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的通知
主题分类教育 发布日期2014-03-25

长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的通知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长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长治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的

通 知

各乡镇(区)、县直各有关单位:

《长治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已经县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实施。

长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12日

长治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

为了如期实现《教育部、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发展备忘录》中“到2018年底全省119个县(市、区)全部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的目标,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工作的通知》(晋教基〔2014〕9号),现制定长治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如下:

一、长治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达到标准化的时间规划

长治县现有义务教育学校85所(不含民办、特校和教学点),其中单办初中5所,单办小学75所,完全中学初中部2所,九年一贯制学校3所。

2014年底前达到标准化的学校49所,名单如下:

长治县三中 长治县四中 长治县五中 长治县六中

荫城中学 北呈中学 苏店中学 西池学校 振东学校

振兴学校 实验小学 光明小学 韩店小学 郝家庄小学

安城小学 高河小学 小宋小学 信义小学 宋家庄小学

苏店小学 西庄小学 南董小学 司马小学 贾掌小学

定流学校 西故县小学 河头小学 经坊小学 柳林学校

六家小学 南呈小学 北张小学 北呈小学 辛呈小学

屈家山小学 岔口学校 八义学校 师庄小学 南宋小学

东掌小学 北宋小学 太义掌小学 荫城学校 大峪学校

桑梓一村学校 桑梓二村学校 王坊小学 中村学校

东火小学

2015年底前达到标准化的学校11所,名单如下:

上秦小学 西蛮掌小学 看寺小学 上村小学 内王小学

横河小学 琚寨小学 西村小学 梁家庄小学 北大掌小学

东庄小学

2016年底前达到标准化的学校12所,名单如下:

西掌小学 王童小学 东苗小学 韩川小学 西和小学

永丰小学 赵村小学 石炭峪小学 荆圪道小学 河南小学

王庆小学 李坊小学

2017年底前达到标准化的学校13所,名单如下:

王董小学 东沟小学 西沟小学 北头小学 北和小学

辛庄小学 义堂小学 原家庄小学 原村小学 西苗小学

南和小学 西坡小学 河下小学

二、长治县达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的时间规划

长治县域内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在2017年底前全部达到标准化要求,长治县在2017年底达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的目标。

三、工作措施

(一)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普及水平

全县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消除学生辍学现象。到2017年,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100%,小学生巩固率达到100%,初中巩固率达到99%以上。

(二)合理划定招生范围

适龄儿童少年按户籍就近升入当地小学、初中就读。公办学校全部实行划片招生、就近免试入学。

(三)保障弱势群体子女就学工作

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县城学校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户籍不属于县城学校招生范围,但家庭在县城购房定居、父母在县城务工经商且有固定住所的子女,由学校审核相关手续后由教育部门安排到就近学校上学。

农村留守儿童少年在当地接受平等的义务教育,对家庭困难的学生资助政策到位。

残疾儿童少年到特殊教育学校上学,智障儿童随班就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2014年达到85%、2015年达到90%、2016年达到达到95%。

(四)阳光招生、均衡编班

平等对待每名学生。县教育行政部门及时向群众公布当年招生政策和信息,所有学校实行阳光招生,入学条件、招生范围、招生人数、招生时间公开。所有学校不分重点班、快慢班,不得招收特长班、实验班。所有学校在教育行政部门监督下实行阳光操作、均衡编班。

(五)优质高中指标均衡分配

县域范围内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均衡分配到县域内各初中学校,2014年分配比例不低于60%,2015年不低于80%,并逐年提高。

(六)合理调整学校布局

认真执行《长治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长县政办发〔2013〕73号),合理调整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在新农村建设、县城改造方面按规定配建标准化小学。

(七)控制班容量

学校规模适度,与基本办学条件相适应。实行标准班额办学,小学班额不超45人,初中班额不超50人。民办学校在核定招生轨制的前提下,严格控制招生规模,到2016年,招生时班额人数符合标准。2014年县城经坊小学投入使用,县五中停止高中招生后两个校区共16个平行班实行初中招生,在保证适龄儿童少年全部就近入学的前提下,县城义务教育学校班容量有明显下降。到2016年,县城学校班容量符合标准。

(八)逐步达到学校办学条件大致相当

按照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达到办学标准时间规划,对所有义务教育学校统筹配齐配全办学设施设备,按规划时间达到办学标准,使小学之间、初中之间办学条件大致相当,到2017年达到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均衡的目标。

(九)实行“校校通”、“班班通”

全县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在2014年全部达到“宽带网络校校通”、“多媒体教学设备优质资源班班通”的目标。

(十)学科教师配备合理

根据编制标准与教学需要配齐配足每所学校教职员工,学科教师配置合理。完善教师补充机制,每年新教师补充人数不低于教师总数的3%。到2016年师生比达到标准,小学1﹕19,初中1﹕13.5。

(十一)校长流动,教师交流

实行校长定期交流任职制度,校长在同一学校连任不超过两届或8年。动态均衡配置优秀教师、骨干教师定期交流,完善县城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制度。到2016年,每年10%左右的骨干教师在校际间交流。每所学校都有县级以上骨干教师。

(十二)完善教师培训制度

县级财政每年按照不低于中小学教职员工总额的2.5%安排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经费,按照年度公用经费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继续教育经费、教师培训经费专项列用,专款专用。

(十三)规范办学,创建特色,提高质量

深入实施义务教育课程改革,所有学校开齐开足国家课程,开发开设校本课程。积极推进学校文化建设和特色建设,综合实践活动特色鲜明,学生活动丰富多彩。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严格落实一小时“阳光体育”活动,体质健康测试合格率达到90%以上。

建立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制度和学生课业负担监控、问责制度,学生课业负担适度,学校无违反“减负”要求的现象。对节假日违规补课、滥订教辅资料、违规收费的行为及时有效地纠正和处理。

(十四)经费保障

义务教育经费全面纳入县级财政保障范围,义务教育财政拨款增长比例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比例,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省定标准且逐年提高。

农村税费改革固定性转移支付资金用于义务教育学校的标准小学每生每年不少于100元,初中每生每年不少于142元。

(十五)教育经费倾斜政策

教育经费的分配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寄宿制学校、小规模学校和留守儿童少年较多的学校倾斜。探索增加寄宿制学校经费补助和提高农村山区教师待遇的办法,鼓励教师扎根山区教育工作。

(十六)保障教育秩序,维护校园安全

学校依法依规办学,所有学校安防、消防设施配套到位,中小学安全管理制度健全,校园周边环境安全、稳定、无污染。

(十七)加强硬件装备,确保校校达标

2014年投资400万元集中解决51所学校实验室、仪器柜、图书架等功能室的装备问题,投资1500万元集中解决全县中小学的计算机配置问题,同时加快司马、经坊、南宋等寄宿制学校工程进度,力争年内实现招生;2015年集中解决34所学校图书、仪器、音体美卫器材配备和功能室装备问题,加快荫城小学、振东学校工程进度,力争年内投入使用,同时推进五中、实小塑胶操场建设;2016年对全县义务教育学校配套查漏补缺,结合本市寄宿制学校后勤标准化建设,推出一批高标准寄宿制学校。

(十八)统筹兼顾,加强领导

县里成立以分管县长为组长,教育、财政、审计、住建、发改、国土、人社等部门参与的领导组,领导组通过调查、研究、论证,指导《规划》实施,教育部门具体负责布局操作、资源配置、队伍整合、校长任用,相关部门负责人积极配合,落实责任,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长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