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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12-10682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12-04-09
发文机关长治县人民政府 主题词
标题长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县煤炭企业税费征管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煤炭 发布日期2012-04-09

长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县煤炭企业税费征管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长县政办发〔2012〕37号

长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县煤炭企业税费

征管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区)、县直有关单位、各煤炭企业: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县煤炭企业税费征管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准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二年四月六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县煤炭企业税费

征管工作的实施方案

2012年是我县“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一年,更是冲刺全国百强县的关键年。为了进一步规范全县煤炭市场经营秩序,抓好煤炭企业税费基金征管工作,堵塞税费流失漏洞,切实增加财政收入,促进全县经济转型跨越发展。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四个发展”战略,以强化税源监控为核心,以营造法治、公平、文明、效率的煤炭税收秩序为目标,建立“政府主导、联合控管、部门配合、法制保障”的综合治税格局,实现煤炭企业由粗放式管理向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管理模式的转变,有效防止税费流失,增加财政收入。

二、目标任务

我们要紧紧抓住全县综改扩权试点政策机遇,依托煤炭企业发展优势,充分发挥财税职能作用,不断提高财税收入征管质量和效率,确保财税收入持续高速增长,努力实现“两年冲刺进百强,打造山西第一县”宏伟目标。

三、工作职责

1、财政局:代表县政府监管各煤炭企业的财务运行状况、税收状况、有关资金上缴情况以及合同执行情况,并牵头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2、国、地税局:要按照国家有关税收政策,依法征收各项税费基金。

3、煤销公司:要按照有关规定具体组织实施销售。

4、公安局: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工作,要加大对制售假票、暴力抗法、扰乱公共秩序、妨碍社会管理等涉税案件的查处和打击力度,积极应对涉税突发事件,为全县煤炭税费征收工作保驾护航。

5、煤炭局:确定煤炭企业产销量,提供准确的企业生产、销售能力。

6、国土局:要准确测量煤炭企业当年动用、消耗和损失的资源储量。

7、审计局:要加强对煤炭企业财务审计,对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审计监督。

8、各乡(镇、区):要高度重视并大力支持全县税费、基金征收工作,为全县煤炭经营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干部培训力度,提高征管干部队伍素质。要本着“业务精练、服务周到、管理先进”的思想,认真组织所有驻矿干部职工专项培训,着力强化他们办事前移、驻矿服务的理念,提高依法征收、科学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全面推进综合素质培养,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执法公正、服务规范的坚强战斗集体。

(二)加强监督检查力度,打击偷逃税行为。为使该项工作顺利实施,各职能部门要加强日常工作的监督检查。县政府也要抽调纪检、监察、公、检、法等部门专门成立税费征管联合执法稽查组,进行定期不定期,明察暗访式的工作督查,严厉打击伪造、倒卖、虚开发票,利用做假帐、多套帐、帐外帐等手段偷逃税费行为和利用税收优惠政策骗取减免税等违法行为,对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切断非法煤炭销售渠道,杜绝煤炭生产、销售和监管中的违规违纪和腐败行为。

(三)加快政策制定,全面组织实施。此项工作政策性强,工作量大,涉及面广,敏感性强,操作起来复杂。县税费征收领导组办公室要认真研究,及时制定出一套符合我县实际的操作管理办法,县直各职能部门要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责积极组织实施,并制定出相应的配套实施规则。

五、组织领导,强化责任

各乡(镇、区)、各单位要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明确责任,各司其责,层层落实,建立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县税费征收领导组要定期对各责任单位组织指导和考核,对按时完成工作目标的给予奖励,对不履行义务的追究相关单位领导及人员的责任。

我们要紧紧围绕煤炭税费征收这一中心工作,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上来,确保我县税费征管工作落到实处,切实发挥煤炭税费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

主题词:财税 煤炭企业 税费征管 实施方案 通知

长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4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