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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11-06417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11-09-20 |
发文机关:长治县人民政府 | 主题词: |
标题:长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长治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领导组成员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11-09-20 |
长县政办发〔2011〕138号
长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长治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领导组成员的通知
各乡(镇、区)、县直各有关单位:
因人事变动等原因需调整长治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领导组有关成员,现将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王建良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李永祥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常林山 县国土局局长
成 员:李旭铭 县住建局局长
李文孝 县发改局局长
李维山 县财政局局长
牛青山 县环保局局长
杨启中 县国土局副局长
张文武 县住建局副局长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