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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17-42567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4-06-04 |
发文机关: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 |
标题:对台外事股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4-06-04 |
1、贯彻执行国家的对外方针政策、涉外法规、“一国两制”方针和中央对台港澳的政策规定以及区委和区政府关于外事工作的决定;
2、围绕全区经济建设和对外开放进行外事、台港澳调查研究,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
3、利用对外交往渠道,为全区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积极参与全区对外招商引资和经贸活动;
4、负责统筹、规划、协调全区的外事工作;协助省、市外事办做好本区需要配合进行的外事、台港澳工作;
5、负责管理全区因公出国(境)工作和对外邀请工作,管理全区外事接待、礼宾工作;
6、配合做好外事、台港澳宣传,指导本区涉台教育工作;
7、认真贯彻执行外事纪律,配合纪检、监察和保密部门监督检查外事纪律及保密制度的执行情况,协助有关部门对涉外事、台港澳案件和违反外事纪律案件进行查处;
8、办理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