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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2-70108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2-10-25
发文机关长治市上党区信访局 主题词
标题关于加强信访接待场所疫情防控的通告
主题分类信访 发布日期2022-10-25

关于加强信访接待场所疫情防控的通告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按照省、市、区关于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为了您及他人的生命健康安全,来区信访群众请自觉遵守以下事项:

    1、做好个人防护

    为了您和他人身体健康,进入来访接待场所时必须佩戴口罩、扫健康码、测量体温,请主动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和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体温及身体异常、不正确佩戴口罩者均不得进入来访接待场所。

    2、自觉服从管理

    来访人员要服从安保人员及工作人员管理指挥,如实申报行程,自觉接受防疫、安全检查,做好身份登记。

    3、严禁滞留滋事

    来访人员依照接访工作流程登记、候访、接谈,接谈完后应立即离开接待场所。根据《信访工作条例》及公安部门有关规定,严禁在信访场所滞留滋事,如有违反将依法依规处理。

    以上事项,请严格遵守。衷心感谢您的支持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