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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2-17837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2-01-06 |
发文机关:长治市上党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主题词: |
标题:长治市上党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执法检查计划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2-01-06 |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着力提升执法检查质效,推动我局法治工作向纵深发展,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特制订本计划。
一、检查主体与检查依据
检查主体为长治市上党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检查依据为《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烈士褒扬条例》《退役军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检查时间为2022年1月至12月。
二、检查方式
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通过网上信息系统核查、档案资料审查,面谈或电话回访优抚对象、退役士兵或当事人等方式进行。
三、检查范围
检查范围为长治市上党区2022年领取抚恤金、优待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医药费的退役士兵和其他优抚对象。
四、检查比例
检查比例不低于检查对象的10%。
长治市上党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