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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5-11140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1-04-17 |
| 发文机关:上党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 主题词: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及权责清单外事项准入制度的通知 |
| 标题: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及权责清单外事项准入制度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1-04-17 |
解读:《关于公布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及权责清单外事项准入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区、韩店街道办,区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委编办、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明晰乡镇(街道)权责厘清县乡关系的指导意见》(晋编办字〔2019〕219号)和市委编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做好乡镇(街道)权责清单相关工作的通知》(长编办发〔2019〕118号)要求,参照《山西省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参考目录》,结合我区实际,编制了上党区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及权责清单外事项准入制度,经区政府同意,现予公布。
一、清单基本情况
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共120项,其中行政裁决3项,行政处罚4项,行政给付5项,行政奖励7项,行政强制6项,行政确认5项,行政调解5项,行政征收1项,其他权力84项。
二、有关工作要求
1.各乡镇、韩店街道办要严格执行权责清单,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并严格落实责任主体,防止权力行使中的越位、缺位、错位行为。同时,要及时向社会公布乡镇(街道)权责清单,规范运行。
2.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实施动态管理,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行政权力承接、取消和职能调整等情形,需要对权责清单做出调整的,需按程序提出申请,经批准后作出调整,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附件:1、山西省长治市上党区乡镇(街道)权责清单主体责任、配合责任
2、长治市上党区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及权责清单外事项准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