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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21-17512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3-08-16 |
发文机关:上党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 主题词:长治市上党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主要职责 |
标题:长治市上党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主要职责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3-08-16 |
长治市上党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行政审批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行政审批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行政审批、政务改革、政务服务、政务信息管理和政府采购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省、市的决策部署。统筹指导、协调、监督、推进全区政务改革和管理工作及全区各级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体系建设工作。
(二)负责组织开展全区政务改革和管理有关重大问题的研究,参与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组织各级各部门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重要领域、关键环节的重大政务改革举措。
(三)负责推进全区政务服务体系和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制定审批服务运行评价标准,建立相应考核评价机制。负责优化简化政务服务流程,梳理编制公布“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事项清单,对政务服务事项实行清单化管理,规范政务服务行为。
(四)负责行使区级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及与集中许可相关联的行政确认、备案以及其它事项等工作,推行“一枚印章管审批”,建立区级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事项的专家评审、技术审查、现场踏勘、现场核查等专家库和中介机构库。
(五)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监督、管理、考评全区政府采购工作,组织指导全区政府采购体系建设。组织推进区级政府采购平台的深度整合。负责编制全区政府采购目录。
(六)负责制定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中介服务标准体系,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和机构。负责对进入区级政务服务平台和政府采购平台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监督工作。
(七)负责统筹推进全区政务信息化建设工作和“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在线平台的建设、管理和维护,负责上党区“数字政府”工作的协调管理。
(八)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政务大数据发展应用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区政务信息系统集约建设运维、政府各部门业务协同和政务数据资源融合共享。负责建立完善数据开放平台和标准体系,推动政务数据开放共享利用。承担“政务云”平台建设,建立“政务上云”制度、标准体系。负责统一管理政务数据,统筹规划全区政务服务网络建设,统筹管理区直部门政务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和资金。
(九)统筹推进全区政务服务平台“互联网+监管”体系建设。负责整合各类监管信息资源,汇集全区各级监管部门监管业务结果数据。负责对区政府有关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开展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等工作的行政效能监察,组织开展绩效考核。
(十)承担区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相关职责。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十二)与区委编办有关职责分工。区委编办负责组织推进和完善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统筹协调权责清单管理和执行情况监督。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配合推进和完善权责清单制度,具体承担区级权责清单梳理规范、动态调整等相关管理工作,对区、乡(镇、街道)权责清单管理工作进行指导。
(十三)职能转变。根据法律法规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规定,推行“一枚印章管审批”,对审批事项进行精简、归并、优化重组,优化再造审批流程,提升审批效率。负责推动“最多跑一次”“一次不用跑”改革。负责推进“一网通办”“全程网办”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