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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6-18681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6-08-13 | |
| 发文机关:上党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 主题词: | |
| 标题:长治市上党区农业农村局 长治市上党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我区超期未注销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限期办理手续的公告 |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6-08-13 | |
| 有效性: | 失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筑牢农机安全生产防线,消除老旧农业机械安全隐患,依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等法规规定,现对我区逾期未参加安全技术检验、已达到强制报废年限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开展清理注销工作,相关机具明细详见附件。
请相关农机所有人于2026年9月30日之前,前往民生大厦三楼西侧行政审批局公共服务股办理报废注销手续。公告期限届满仍未办结手续的,将依法予以强制注销,对应农机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同步作废。
已报废注销后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禁止投入使用,如若违规使用,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机主本人承担。
附件:2026年上党区农业机械注销名单
长治市上党区农业农村局
长治市上党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