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政府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政府组成部门>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公开目录>工作动态>通知公告公示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 索引号:000014349/2026-09141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6-04-24 |
| 发文机关:上党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 主题词:关于全区经营主体登记业务的重要提示 |
| 标题:关于全区经营主体登记业务的重要提示 |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6-04-24 |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经营主体登记文书规范和提交材料规范(2026年版)的通知》要求,各地登记机关自2026年5月1日起使用新版《文书规范》《材料规范》办理各项登记、备案业务。“山西省经营主体全程网办服务平台”(登记管理系统)同步进行升级迭代,业务系统将按照新标准、新要求采集数据,生成新版文书。
请各经营主体合理规划相关业务办理时间,所有业务尽量在4月30日前办结,凡因申请材料不齐,内容不符合要求或经营主体无法在4月30日工作时间内配合完成实名认证等原因,导致无法按时完成登记的,将予以退回办件处理。非必要请勿在4月30日当天提交业务申请。5月1日起,登记机关将对不符合新版规范要求的办件作退回修改处理。以全程网办方式办件的,建议您在4月29日前完成电子签名并提交办件。如无法完成,建议选择线下方式办理或在5月1日后重新申报。
为避免材料返工,重复提交,办件延误,请务必预留充足时间完善申请材料,积极配合审核相关工作。
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长治市上党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6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