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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2-24436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3-03-01 |
| 发文机关:上党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 主题词:关于设置医疗机构的公示 |
| 标题:关于设置医疗机构的公示 |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3-03-01 |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现将拟批准设置医疗机构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拟设置医疗机构名称:上党区好医生口腔诊所
设置单位(人):胡萍萍
选址:上党区荫城镇荫城村红旗路4号
诊疗科目:口腔科
公示期自即日起5个工作日,即2022年4月29日—2022年5月9日,凡对医疗机构设置有异议者,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上党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反映。
接待电话:0355—8080009
接待时间:8:00—12:00 14:30—18:00
上党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