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政府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政府组成部门>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公开目录>部门文件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索引号: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3-03-27 |
发文机关:上党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 主题词:长治市上党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长治市上党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2022年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实施方案》的通知 |
标题:长治市上党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长治市上党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2022年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实施方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3-03-27 |
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中心:
《长治市上党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2022年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实施方案》已经局务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长治市上党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一、总体要求
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政府信息公开、构建全方位的监管体系为抓手,切实转变政府职能,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和数据共享,提高服务水平,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深入推进我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以下简称“双公示”)信息全面归集、规范报送、依法公开,进一步提升“双公示”信息报送数量和质量,实现“双公示”数据的“全覆盖、无遗漏”。
二、基本原则
坚持依法规范、有序推进的原则。以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文件为依据,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及其他依法不予公开的信息,归集政府部门依法设立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规范、完整、清晰、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查询,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工作任务
(一)我局负责权限内行政许可事项的组织实施,目前不涉及行政处罚事项。
(二)各审批股室根据权责清单,按照“应归尽归、应示尽示”的要求,全面梳理并编制本股室行政许可事项目录,于2022年1月5日前报局综合办公室,局综合办公室汇总后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年中如事项有变化,要实现动态更新。
(三)各审批股室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双公示”信息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的规定,按照国家统一的数据标准和技术规范,确保每一条信息中行政相对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决定文书号、类别、内容、依据、决定日期、有效期限、公示截止日期、当前状态、许可(处罚)机关、数据来源单位等关键字段信息的规范、完整和准确。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双公示”工作依法规范、有序推进,局综合办公室统筹组织,各审批股室要细化责任分工,做好“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标准化建设,推进“双公示”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
(二)建立长效机制。研究制定“双公示”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做好信用信息的归集、管理、共享。根据法律法规、机构和职能调整变动情况等,及时调整公示信息。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工作要求,逐步调整和完善“双公示”信息和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