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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6-13692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6-06-24 |
| 发文机关:长治市上党区医疗保障局 | 主题词: |
| 标题:长治市上党区医疗保障局 信访回访工作机制 |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6-06-24 |
为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办理流程,压实信访工作责任,提升医保信访办理质效、群众满意度,从源头化解重复信访、越级信访问题,构建受理、办理、反馈、回访、整改闭环工作机制,结合我区医保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局及下属经办机构受理的群众来信、来访、12345政务服务热线、网络信访、上级转办督办等各类信访诉求回访工作。信访回访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全面覆盖、问题导向、闭环管理的原则。
一、回访对象与范围
回访范围涵盖所有已办结的信访事项,重点聚焦:
(一)多次咨询、反复反映、办理难度较大的事项;
(二)上级督办、重点关注、涉稳风险信访事项;
(三)群众初次反馈不满意、存有异议的事项;
二、回访主体与职责
局办公室为信访回访工作责任科室,负责统筹全局信访
回访、台账登记、数据统计、问题汇总、督办整改等工作。
三、回访内容与标准
回访主要内容:
(一)核实信访事项是否按时办结、答复是否到位;
(二)核实工作人员办理态度、服务流程、工作作风情况;
(三)核实群众反映问题是否真正解决、诉求是否落实到位;
(四)了解群众对办理结果的满意度、存在的疑问及新的诉求;
(五)听取群众对医保政策、经办服务、监管工作的意见建议。
回访分类标准:
(一)满意:问题妥善解决、政策解释清晰、群众无异议;
(二)基本满意:问题基本解决,群众仍有轻微意见但无再次诉求;
(三)不满意:问题未彻底解决、解释不到位、群众仍存争议或明确表示不认可办理结果。
四、回访办理流程
办结回访。各类信访事项办结答复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回访。
台账登记。一次一登记,详细记录回访时间、回访方式、群众意见、满意度评价、存在问题、后续处置措施等内容。
长治市上党区医疗保障局
202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