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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6-12183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6-06-03 |
| 发文机关:长治市上党区医疗保障局 | 主题词: |
| 标题:长治市上党区医疗保障局 长治市上党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长治市上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医药机构开展联合专项、“回头看”检查实施方案 |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6-06-03 |
为纵深推进医疗卫生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医药机构的规范化管理,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水平,确保医保基金的安全合理使用,区医保局、卫体局、市场监管局决定对医药机构联合开展全面检查。通过此次检查,旨在发现并纠正医药机构在医保基金使用、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药品及医疗器械使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推动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对以往发生过的违规问题进行“回头看”检查,确保所有违规问题整改到位。
一、检查范围
全区所有定点医药机构及村卫生室。
二、检查时间与方式
检查时间:2026年4月20日至7月20日
检查方式:采取现场检查、查阅资料、询问调查等方式进行。
检查组由医保局、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市场监管局相关人员组成。
三、检查内容
(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方面,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低指征住院、违规诊疗服务、串换药品、集采药品违规使用等问题;
(二)公卫资金使用方面,重点检查资金安排、分配、下达和执行情况;
(三)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方面,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签而不约问题、电子档案有效利用情况、核对清理情况、健康档案向居民开放情况;
(四)非法行医方面,重点检查是否取得医疗机构许可证,执业人员是否具备执业资格;
(五)药品、耗材质量和价格方面:
1、药品、耗材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完善,比如是否完善药品、耗材购进、验收、储存、养护、调配及使用等环节的质量管理制度,是否设置专门部门或指定专人负责药品、耗材质量管理。
2、检查药品、耗材购进渠道是否正规,购进的药品、耗材是否查验供货单位的合法资质,相关资质档案留存是否齐全,是否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耗材购销记录。
3、是否存在使用假药、过期药品、耗材的行为,发现假药是否能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告,过期药品、耗材是否单独存放于不合格区域,并有明显的不合格药品、耗材标识。
4、药品、耗材的储存、保管、养护方面,是否有陈列储存药品、耗材的专用场所和设施、设备,是否配置空调、阴凉柜、冷藏柜、温湿度计等温湿调控及测量设备,是否能确保药品、耗材陈列储存环境符合药品、耗材说明书标明的条件。
5、药品拆零管理方面,是否建立最小包装药品拆零调配管理制度,保证药品质量可追溯;调配、拆零场所是否定期清洁消毒,工作环境是否卫生整洁。
6、乡镇卫生院是否执行药品、耗材销售明码标价并于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进行公示,药品、耗材是否执行零差价销售。村级卫生所是否执行药品、耗材销售明码标价并于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进行公示,目录内药品是否执行零差价销售。
(六)对2023-2025年发现的违规问题进行回头看,查看是否整改到位,是否存在虚假整改、走过场等行为。
四、检查分组
检查工作分为五个检查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一)第一检查组
组 长: 彭志文 (医保局一级主任科员)
成 员: 贾慧军 (医保局工作人员)
郭云云 (韩店卫生院工作人员)
李 艳 (西池卫生院工作人员)
程丽慧 (东和卫生院工作人员)
张世卓 (八义卫生院工作人员)
负责检查: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文民医院、苏店卫生院、郝家庄卫生院、贾掌卫生院、太岳西大街卫生服务站、城市风景社区卫生服务站、仁和口腔诊所、北大医疗司马诊所、高河诊所。
(二)第二检查组
组 长: 侯晋霞(医保局副局长)
成 员: 刘云芳 (医保局工作人员)
陈卓君 (北呈卫生院工作人员)
王 莉 (振兴卫生院工作人员)
负责检查:爱民精神病院、苏合斌口腔诊所、冯来有骨科医院、经坊煤业卫生室、立新正骨医院、妇幼保健院、张慧平中西医结合诊所、鑫新妇产医院、西池卫生院、黎都社区卫生服务站、长安社区卫生服务站、乐慈中医诊所、宜康中医诊所、韩店卫生院、东和卫生院、新市西街社区卫生服务站。
(三)第三检查组
组 长: 鲍瑞峰 (医保中心主任)
成 员: 李俊丽 (医保局工作人员)
郭 杰 (苏店卫生院工作人员)
王新虎(郝家庄卫生院工作人员)
申 辉 (贾掌卫生院工作人员)
负责检查:八义卫生院、南宋卫生院、北呈卫生院、荫城卫生院、西火卫生院、振兴卫生院、城南社区卫生服务站、光明北路社区卫生服务站、朝阳医院、王伟纲中西医诊所、赵亮口腔诊所、定宇中医诊所、府后社区卫生服务站、斯维尔口腔诊所、德善源中医诊所。
(四)第四检查组
组长:吴秀龙(医保局工作人员)
组员:李艳丽(医保局工作人员)
翟鹏霞(市场局工作人员)
赵 磊(第三方工作人员)
杨 帅(南宋卫生院工作)
负责检查:主城区迎宾街以北所有定点药店。
(五)第五检查组
组长:张瑞卿(医保中心副主任)
组员:徐建芳(医保局工作人员)
张仕仕(第三方工作人员)
李钰琳(市场局工作人员)
赵平安(西火卫生院工作人员)
负责检查:主城区迎宾街以南所有定点药店。
五、检查步骤
准备阶段:2026年4月19日15:00召开联合检查部署会议。
实施阶段:按照检查计划,对各医疗机构进行现场检查,记录检查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汇报阶段:当日检查结束后,各检查组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并向医保局领导汇报。
六、工作要求
(一)各检查组要严格按照检查内容认真开展工作,严守工作纪律和廉洁纪律,确保检查结果客观公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当日向纪委监委汇报。要以本次检查为契机,加强对医药机构的监督管理,做实专项整治“后半篇文章”,让广大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二)检查期间伙食和下乡补助由各单位按规定自行解决。
长治市上党区医疗保障局 长治市上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长治市上党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202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