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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21-23734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1-09-02
发文机关长治市上党区统计局 主题词
标题上党区统计局政务公开制度
主题分类其它 发布日期2021-09-02

上党区统计局政务公开制度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和规范我局政务公开,根据中央、省区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准确把握新时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责定位和面临形势要求,着力加强统计系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第三条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必须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打造阳光统计、法治统计和服务型统计,不断提升统计公信力和执行力。

  第四条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基本要求是:

  (一)提高工作效率,方便办事;

  (二)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严格依法管理;

  (三)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有效遏制消极腐败现象;

  (四)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为衡量工作好坏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 政务公开的内容与形式

  凡是运用行政权力办理的与群众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只要不属于党和国家的机密,都必须公开。

  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是:

  (1)组织机构(2)法规文件(3)统计数据和公报(4)财政信息(5)行政权力(6)依法行政(7)组织管理(8)日常具体工作需公开的其他信息

  政务公开的基本形式是:主要通过上党区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shangdangqu.gov.cn)以及报刊、广播、电视、新媒体等载体和形式予以主动公开。

  第三章 政务公开的程序与时间

  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便于操作和监督的政务公开方案,报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定后实施公开。

  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每次公开后,要注意听取群众的意见,合理建议应积极采纳,反映的问题要及时解决,暂时无法解决的,要说明理由。

  第十条政务公开的时间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第四章 监督与保障

  第十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相关制度,确保政务公开真实可信。

  第十制定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措施。对政务公开进行科学分解和合理配置,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工作保障

  第十建立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在政务公开工作中不称职、弄虚作假和侵犯群众民主权利的,要严肃处理。

  第十开通政务服务热线,及时回应群众对重点统计数据的关注

  第五章 组织与领导

  第十政务公开工作实行党组统一领导,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主抓,办公室组织协调的工作机制。

  第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配备专兼职人员,具体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法制股确定专人抓统计法治领域政务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