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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21-21565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2-08-19 |
发文机关:长治市上党区统计局 | 主题词: |
标题:上党区统计局政府网站信息“三审三校”制度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2-08-19 |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我局网站信息发布管理,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防止失密和泄密现象发生,结合统计工作实际,特制定“三审三校”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内部网站和外部网站信息发布管理。
第二条网站信息发布,要切实做好初审、复审和终审工作。在三审过程中,要政治立场鲜明,主题积极向上;内容真实,时效性强,符合国家政策;表述准确,角度新颖,逻辑严密,语言流畅。
第三条“三审”具体要求和流程
初审:由编辑负责人承担,负责审核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逐字逐句审读,对信息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
复审:由股室负责人承担,在全面了解书稿内容的基础上,从更高角度对内容的发布依据、发布价值进行审核。
终审:由分管领导承担,从全局的角度进行最后审核把关,对内容的政治导向、社会效应以及是否符合相关政策法规作出判断,并决定是否网上发布。
第四条“三校”具体要求和流程
初校:由编辑负责人承担,避免出现错字、病句等低级错误,确保用语规范,格式规范。
二校:由股室负责人承担,对信息通读并进行全面检查,确保信息标题内容、信息编排及照片使用符合规范。
三校:由分管领导承担,主要负责各校次的质量监督检查,对校对质量负责,确保不发生失误差错。
第五条 分管保密工作的领导要对信息的保密性进行审查。严格把控如涉及未公开统计数据或按照规定不予公开等内容。
第六条审校工作都应在信息发布审批卡上填写审校意见,并签字注明日期。如有重大事项或特殊情况,须请示单位主要领导审定。
第七条落实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对不按照程序、规定执行的,要及时予以批评并督促整改到位。加强网站信息内容管理,确定专人重点监管政务网站、新媒体发布的信息内容。
第八条网站信息发布内容发生错误时,应第一时间主动予以更正,并做好舆情研判,为统计事业发展提供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