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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21-23007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4-06-03
发文机关长治市上党区水利局 主题词
标题长治市上党区水利局政务公开“三审三校”制度
主题分类水利水务 发布日期2024-06-03

长治市上党区水利局政务公开“三审三校”制度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在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政府网站上的信息发布流程,推进网上信息发布审核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管理,确保政务信息的严肃性、及时性、准确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长治市上党区水利局在区政府网站上的信息上传和发布工作,要本着“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局机关股室信息起草和发布应按照“谁上传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签发谁负责”的要求,严禁出现错字、漏字或者不规范的词语,特别是地域名称表述错误,领导姓名错误等信息,确保信息发布的安全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二条 安全审查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范进行,不得随意改变信息公开范围,也不得随意降低信息安全标准。

  第三条 各相关股室要充分认识网络宣传保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由办公室统一负责,并指定一名素质高、业务精、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负责信息上传工作。

  第四条 信息按重要程度分为一般信息、重要信息二类。一般信息包括我局各股室中心日常工作,即各班子成员及业务股室日常工作动态;重要信息包括我局召开重要会议,主要领导重要活动等信息,即政务信息。

  第五条 长治市上党区水利局在区人民政府网站信息上传实行“三审三校”制度。

  (一)初审与校对。由信息编辑人员负责,主要是在信息整理、编辑等环节查找信息中是否有敏感信息,是否有错字、漏字和人名、地名表述错误,对信息的保密性、准确性等方面进行自查自校。

  (二)复审与校对。主要由分管领导负责对信息员编辑信息的规范性、严肃性、准确性进行全面审核和校对。

  (三)终审与校对。主要由主要领导负责对信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进行再次审查和校对。当遇到重要信息或者敏感信息不能作出准确的判断时,必须向区政府保密部门或网信部门报告和请示后方能签发。终审通过后,由信息员按规定进行信息发布。

  第六条 涉密信息以及单位内部文件和资料不得上传至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政府网站。

  第七条 对不按保密规定审核或保密审核不严,导致泄密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八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长治市上党区水利局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