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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21-21891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1-08-13
发文机关长治市上党区审计局 主题词
标题上党区审计局政务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
主题分类其它 发布日期2021-08-13

上党区审计局政务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为进一步规范上党区审计局政府网站信息发布流程,推进网上信息发布审核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管理,确保政务信息的严肃性、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审计局信息上传和发布工作,本着“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起草至上党区政务网站后台的信息应按照“谁上传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签发谁负责”的要求,严禁出现错字、漏字或者不规范的词语,特别是地域名称表述错误,领导姓名错误等信息,确保上党区审计局政府网后台待审核信息的安全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二条 信息安全审查应依照《保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范进行,不得随意改变信息公开范围,也不得随意降低信息安全标准。 

  第三条 要充分认识网络宣传保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分管领导,并指定一名素质高、业务精、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负责信息上传工作。信息必须由分管领导审核、主领导签发后才能上传至上党区政府网站。 

  第四条 门户网站信息上传实行“三审三校”制度。 

  (一)信息员负责一级自查自校。主要是信息员在信息整理、编辑等环节查找信息中是否有敏感信息,是否有错字、漏字和人名、地名表述错误,对信息的保密性、准确性等方面进行自查自校。 

  (二)分管领导负责二级初审和校对。主要是对信息员编辑信息的规范性、严肃性、准确性进行全面审核和校对。 

  (三)主要负责人负责三级审核和校对。主要是对信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进行再次审查和校对。当遇到重要信息或者敏感信息不能作出准确的判断时,必须向区保密部门或网信部门报告请示后方能签发。 

  第五条 审计局政府信息发布人员必须严格落实上网信息“三审三校”制度。 

  第六条 对不按保密规定审核或保密审核不严,导致泄密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七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