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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19-13751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2-04-06 |
发文机关:长治市上党区能源局 | 主题词: |
标题:长治市上党区能源局内设机构 | |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 发布日期:2022-04-06 |
一、综合办公室(党办、人事)
职责:协调机关日常事务运转。负责机关文秘、会务、档案、机要、印鉴、接待、保密、政务督查、政务公开、政务信息报送、后勤保障等日常工作。承担区委区政府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承办党组会议,落实党务工作,负责机关党的建设、纪律检查和群团工作。承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负责党员管理、监督、教育和服务工作。推进机关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负责全区能源领域财务指标的统计、汇总及分析工作。负责机关的财务管理和社保、医保、公积金等资金的代扣代缴工作。监管机关的资产和财务工作。负责机关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机关机构编制、人事劳资、干部教育管理和考核等工作。负责能源行业的职称评定工作。承担全区能源行业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协调和业务指导。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二、发展规划和改革股
职责:掌握能源行业经济运行态势分析,掌握分析能源行业信息和动态,提出发展预测和政策建议。协助编制能源发展规划和行业专项发展规划。研究、引进、推广能源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培育能源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
三、煤炭产业发展股
职责:研究提出全区煤矿、洗(选)煤厂发展等方面的政策建议。研究和协助编制煤炭行业专项发展规划。研究煤炭行业规范、规程、标准,协调开展制定修订工作。为全区煤炭项目建设管理和煤炭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提供技术和服务保障。
四、电力和节能股
职责:分析全区电力供需形势,为拓展电力市场提供服务。协助做好电力淘汰落后产能、电力市场化改革、电能服务产业培育等工作。开展节能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普及宣传,为节能降耗工作提供技术和服务保障。
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股
职责:指导协调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农村电网和农村能源发展,落实新能源、生物质能和其他可再生能源行业标准、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
同时,根据《关于成立长治市上党区节约能源工作领导组的通知》(长上政办函﹝2021﹞19号)、《长治市上党区煤炭洗选配送(储煤)加工企业优化升级工作方案》(长上政办发﹝2021﹞8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炭洗选、配送加工企业规范化管理的意见》(长上政办发﹝2021﹞17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成立节能办公室和煤炭洗选、配送加工企业规范化管理办公室。
1、节能办公室
职责:承担区节约能源工作领导组日常工作,承办领导组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检查领导组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研究制定全区节能工作计划、工作措施,及时跟踪了解全区能源利用状况,定期做好节能形势预测分析,并就重大问题向领导组提出对策建议;研究制定全区节能目标责任及评价考核体系,分解落实节能工作考核指标,并向领导组提出实施建议;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各部门节能工作,及时研究分析节能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并向领导组提出对策建议;完成领导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2、煤炭洗选、配送加工企业规范化管理办公室
职责:负责煤炭洗选、配送加工企业规范化管理、生产经营活动的日常监管工作,对规范化管理、生产经营活动核查等工作进行考核、总结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