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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14-14477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14-03-13
发文机关煤炭局 主题词
标题长治县煤炭工业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主题分类煤炭 发布日期2014-03-13

长治县煤炭工业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通知》(长县政办函[2014]6号)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和咨询处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长治县煤炭工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长治县城新建路93号,邮编:047100,电话:8089934,电子邮箱:czxmtjbgs@163.com)。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加强煤炭部门自身建设、促进依法行政和规范执法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强化民主监督、提高煤矿安全监管和行业管理行政透明度的一项重要内容。2013年,我局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市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求,紧密结合煤炭工作实际,强化组织领导,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在原有政务公开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整理、规范、完善和提高,依法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严格管理,规范操作,切实加强保密管理,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是开展学习宣传,强化思想意识。为促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一年来,我局相关人员通过自学与集中学习等方式,专题学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文件,不断提高全局人员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同时强化保密教育,进一步把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与规范。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机制。我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建立起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各有关科室配合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并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贯彻实施《条例》,安排部署全局的信息公开工作,研究解决政务公开中的重要问题,指导协调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是正确处理政务公开和保密管理的关系。根据相关保密法规规定,我局明确了保密工作的分管领导与责任人,并落实了相应保密措施。遵循“谁运行、谁负责”,“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上网的信息事先都进行了审查,对不应公开的涉密信息,采取措施加以保护。

四是健全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顺利推进。一年来,为保障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局完善了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做到“五个落实”(即落实分管领导、落实专门机构、落实专职人员、落实专项经费、落实有关工作措施和制度),使信息公开工作长期有人管、有人抓,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并根据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保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长治县煤炭工业局2013年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4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政策法规类的信息1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6%;工作动态类信息6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83%。2013年度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包括:各类信息简报59条,更新工作完成情况8条,更新公开财务收支情况4次,更新职能机构3条。此外,我局还通过政务公开查询平台和政务信息公开LED显示屏,向全社会公布了局机关科室分布、科室职能、领导动态、煤矿纠察案件举报和安全知识宣传等有关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和咨询处理情况

我局2013年度没有接收到以书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申诉和行政诉讼案件。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加强动员部署、组织领导、公开目录编制、加强督查及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政府机关信息公开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还存在着工作力度不够大、信息时效性不够强、公开信息的积极性不高,公开内容还不够丰富、目录和指南的编制还有待继续完善等问题,为此,下一阶段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

(一)加大信息公开的力度。积极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三类信息的界定,拓宽信息公开形式,逐步扩大公开信息的覆盖面。

(二)规范网上公开信息审批程序,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