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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21-22231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2-08-11
发文机关长治市上党区能源局 主题词
标题长治市上党区能源局三审三校制度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发布日期2022-08-11

长治市上党区能源局三审三校制度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一、为进一步规范全局政务信息发布和管理,推进政务信息发布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确保网上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制定本制度。 

  二、要加强政务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主要领导是政务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科室负责人和信息稿件编辑人员是直接责任人。 

  三、政务信息上传实行“三审三校”制度。 

  (一)信息稿件编辑人员负责一级自查自校。主要是信息员在信息整理、编辑等环节查找信息中是否有敏感信息,是否有错字、漏字和人名、地名表述错误,对信息的保密性、准确性等方面进行自查自校。 

  (二)综合办公室负责二级初审和校对。主要是对信息员编辑信息的规范性、严肃性、准确性进行全面审核和校对。 

  (三)主要领导或指定分管领导负责三级审核和校对。主要是对信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进行再次审查和校对。当遇到重要信息或者敏感信息不能做出准确的判断时,必须向区保密部门或网信部门报告和请示后方能签发。 

  四、终审通过后,由编辑人员按规定进行信息发布。 

  五、本制度由局综合办公室负责最终解释。 

  六、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