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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21-22231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2-08-11 |
发文机关:长治市上党区能源局 | 主题词: |
标题:长治市上党区能源局三审三校制度 | |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 发布日期:2022-08-11 |
一、为进一步规范全局政务信息发布和管理,推进政务信息发布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确保网上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制定本制度。
二、要加强政务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主要领导是政务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科室负责人和信息稿件编辑人员是直接责任人。
三、政务信息上传实行“三审三校”制度。
(一)信息稿件编辑人员负责一级自查自校。主要是信息员在信息整理、编辑等环节查找信息中是否有敏感信息,是否有错字、漏字和人名、地名表述错误,对信息的保密性、准确性等方面进行自查自校。
(二)综合办公室负责二级初审和校对。主要是对信息员编辑信息的规范性、严肃性、准确性进行全面审核和校对。
(三)主要领导或指定分管领导负责三级审核和校对。主要是对信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进行再次审查和校对。当遇到重要信息或者敏感信息不能做出准确的判断时,必须向区保密部门或网信部门报告和请示后方能签发。
四、终审通过后,由编辑人员按规定进行信息发布。
五、本制度由局综合办公室负责最终解释。
六、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