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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02179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4-01-05 |
发文机关:长治市上党区司法局 | 主题词:长治市上党区司法局关于公开征集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的公告 |
标题:长治市上党区司法局关于公开征集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的公告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4-01-05 |
长治市上党区司法局
关于公开征集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的公告
为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创优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在严格执法中的民意直通车作用,现决定公开征集长治市上党区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2024年1月5日起至1月15日止。
二、申报条件
全区各类市场主体、社会团体、村居(社区)、院校、行业协会商会、律师事务所和其他社会组织,具体条件如下: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依法治理、依法经营、诚信守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二)相关市场主体设有法律事务机构或者聘有法律顾问;
(三)具有一定的行业或者区域代表性,熟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工作;
(四)具备正常履职的其他条件。
三、 履职范围
如果被确定为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需对下列违法和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向司法行政部门和行政执法上级机关投诉、举报,并协助查处:
(一)行政执法机关在收费目录清单以外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在发放证照及办理有关手续环节收取抵押金、保证金;
(二)行政执法人员野蛮执法、随意执法、越权执法、以权谋私,以及在执法时存在“吃、拿、卡、要”等其他行政执法违法和不当行为;
(三)对企业申请的行政许可事项,故意刁难、拖延、推诿,以及不依法受理、办理、颁发许可证照等;
(四)行政执法机关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对企业乱施罚款、没收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证照等行政处罚;
(五)需要履职的其他事项。
四、相关程序
(一)主动申报
根据申报条件要求,如实填写《长治市上党区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申报表》(见附件),加盖单位(组织)公章,连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于2024年1月15日前以PDF格式发送至区司法局邮箱czxsfj@163.com,或将申请材料纸质版报送至区司法局204室(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地址:长治市上党区公安大厦。
(二)审核公示
上党区司法局将通过材料审核、实地考察等形式,对申报单位进行综合遴选,根据申报单位的基础条件和工作需要,研究确定拟设立的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名录,并向社会公示五个工作日。
(三)公布并授牌
公示无异议后,上党区司法局将向社会公布联系点名录并授牌。
联系人:郭小玲 8089596
附 件:长治市上党区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申报表
长治市上党区司法局
2024年1月3日
附件
长治市上党区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申报表
单位名称 |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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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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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及职务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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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络员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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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简要 情况介绍 (可另附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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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哪些相应工作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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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