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政府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政府组成部门>司法局>公开目录>依法行政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 索引号:01236931-5/2021-19371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1-03-05 |
| 发文机关:上党区司法局 | 主题词: |
| 标题:关于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1-03-05 |
市委、市政府:
2020年,长治市上党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成效明显。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持续推进减证便民工程,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出台了《长治市上党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将全区18家单位278项行政审批及关联事项(其中:行政许可208项、行政确认18项、其他职权52项)划转至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集中行使。通过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原有278项行政审批及关联事项经合并压缩后保留了177项,审批事项精简35%以上;审批材料原有1152个,经合并压缩后现有审批材料930个,审批材料削减19%以上;审批环节原有1163个,经合并压缩后,现有852个,审批环节压缩26%以上;审批法定时限原有3753天,经压缩后审批承诺办理时限为1325天,审批事项压缩64%以上;证明材料原有7个,压缩后为0,压缩100%。
(二)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我区积极开展“12345”政务服务热线工作,进一步畅通政民互动渠道,定期梳理汇总咨询、求助、投诉、举报、建议等信息,自热线开通以来,共受理事件725件、在办件57件、待回访92件、群众满意度100%。出台了《上党区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制度》(长上审管发〔2020〕48号),统一使用长治市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进行评价,并按要求配备了评价设备。
(三)优化“互联网+监管”平台工作,不断提高“互联网+监管”平台监管事项的认领度和关联比例,提升梳理的检查实施清单完成率和完备度。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提高数据汇聚的时效性和一致性,坚持“应上尽上”“应纳尽纳”。定期对各监管部门监管数据录入情况进行通报,督促各部门及时将监管数据汇聚到“互联网+监管”系统,并将监管结果信息及时归集到相关市场主体名下,为事中事后监管提供数据支撑。目前,我区具有监管职能的相关单位27个,应认领目录清单871项,已完成编制检查实施清单的部门27个,监管责任落实完成率100%,全区已报送监管行为数据8572条。
(四)进一步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印发了《长治市上党区2020年精准提升营商环境工作任务的通知》(长上优商办发〔2020〕1号)和《关于上党区创优营商环境专项督查通知》(长上优商办发〔2020〕4号),切实优化全域营商环境评价的各项指标,确保每一项任务部署到位、执行到位、督查到位、落实到位。
(五)执法司法改革激发新活力。全面推广了公安机关“一网通一次办”服务平台,积极开展领导干部定期轮岗交流和机关警力下沉工作。区人民法院制定了《法官绩效考核及奖金分配细则》和《书记员绩效考核及评价细则》,建立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相联系的绩效考核评价及奖金分配机制,推动了审判质效的提升,进一步激发了队伍活力。区人民检察院采取了“权限收缩”办法,即:所有拟退回补充侦查和延长审查起诉的案件都必须经检察长同意,确保了案件比低于全市平均水平;强化“两法衔接”、开展审查逮捕听证制度试点、加强行政检察和全面深化公益诉讼等,全方位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山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监督管理办法》,坚持“应审尽审”原则,全区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部做到事前审查和向社会公布,未经合法性审查不得发布,未向社会公布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二)及时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2020年9月以来,我区以开展民法典涉及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活动为契机,对全区现有区政府、区政府办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共确定了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52件,拟废止17件,拟修改3件。
三、积极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建立了区政府全体会议议题由区政府常务会议、区长办公会议研究审定,区政府专题会议议题由区长或副区长提出的工作制度。拟提交会议研究的议题,原则上会前应协调一致,并按议题涉及范围,由主办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相关规定,完成征求意见、咨询论证工作。拟上会议题未经协调和征求意见的,未提出问题解决办法的,不予安排上会。区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须经区政府法制机构审核后,方可提请会议审议讨论。
(二)落实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制度。区政府常务会议、区长办公会议、专题会议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在审议相关议题和事项时,在与会人员充分、广泛发表意见的基础上,由区长根据与会多数成员意见进行综合归纳,形成会议决议。2020年,我区召开了23次区政府常务会议、55次区长办公会议及区政府专题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区长办公会议、区政府专题会议均有会议记录,形成会议纪要,并汇编成册。
(三)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为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水平,促进依法办事,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长治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通知》(长法制办〔2020〕1号),出台文件《关于进一步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通知》(长上法制办〔2020〕2号)发至各主要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业,要求各单位聘用法律顾问,符合条件的个人,可以申报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目前,全区37个行政执法单位、8个国有企业雇佣了法律顾问。
(四)增强公众参与实效。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广泛听取意见,与利害关系人进行了充分沟通,并听取了有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意见。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公开信息、解释说明,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对于文化教育、医疗卫生、资源开发、环境保护、公用事业等重大民生决策事项,充分执行了民意调查制度。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减少因执法不规范而诱发的行政复议案件,我区全力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建设。全区28个重点行政执法单位将机构改革后制定、修订的12个办法、清单、流程图和服务指南以及配套的9项制度全部汇编成册并在政府网站依法行政专栏向社会进行公开,公开率达到100%,在全市名列前茅。2020年底,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组织专职人员,对18家重点执法单位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评查,指出了行政执法单位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促进了依法执法。
(二)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全区执法人员进行法律知识考试,对资格审核不合格、未参加培训和法律知识考试不及格的人员一律取消执法资格。2020年,共核发行政执法证309人(其中行政执法监督15人)。
(三)深化各领域执法能力。一是加大农业执法检查力度。围绕种子、农药、化肥开展了“春雷行动”,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经营秩序。开展执法行动80余次,出动执法人员310人次,检查农资门店90个,拟发视察调研意见和审议意见10项,检查农产品种植基地75次,查处案件17起,新申报11个无公害农产品和6个绿色食品认证。二是进一步提升金融领域执法。制定了《金融业重大风险应急处置方案》,多次对小额贷款公司现场检查和开展多种形式的监管。重点关注工商注册信息的真实性,高管人员和从业人员守法经营情况,注册资本金托管情况,是否存在非法集资、高息放贷等经营行为,是否存在发放贷款或受托,是否存在暴力收贷行为等。三是严格市场监管。办理一般程序案件126件,涉及案值9.0971万元,罚没款37.93万元。办理简易程序案件158件,罚款49500元。查办防疫物资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案件2起,生活消费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案件1起,互联网、电子商务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案件2起,其他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案件5起。四是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出台了《长治市上党区2020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长环上字〔2020〕2号),对全区23家医疗机构产废单位进行检查指导。立案查处企业33家,查封(扣押)6家,处罚金额489.15万元。受理环境污染投诉100件,“12369”转办案件24件,回复率均为100%。五是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构建了“驻矿安检站现场一线监管、执法中队日常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突查暗查、专家安全会诊、挂牌责任人包矿指导服务、重大隐患挂牌督办、违法行为追责处罚”的安全监管模式。截至目前,责令停产停建企业14家(13家煤矿企业,1家非煤企业),行政罚款721.1万元。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区政府及组成部门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认真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接受询问和质询,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区人大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5项,组织开展视察、执法检查和调研16次,审议事关全区发展的决议决定7项,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5人次。区政协认真组织实施年度协商计划,聚焦全区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常委会专题会议,组织书面发言51篇,提案164件,立案136件,收集社情民意207条。
(二)强化对决策过程、决策推动的监督。我区积极厘清并编制11个乡镇77个区直单位“三重一大”事项清单,参加438项重大决策事宜。2020年问责16案21人,其中党内问责10人,监察问责11人,切实发挥了专责监督作用。疫情暴发初期,我区积极应对,及时成立疫情防控监督工作组,深入一线调研、开展检查1200余次,发现问题244个,约谈16人,发现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不力等问题线索2条,查处扶贫领域案件4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人,组织处理3人。聚焦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严肃惩治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2案1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6人,组织处理2人,严防“四风”反弹回潮。围绕重要节点,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3案5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8人,组织处理8人,通报曝光10案38人,在全区广大党员干部中形成了强烈震慑。开展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对窗口单位人员工作作风进行专项检查,发现了作风问题73个,形成问题线索35条,给予组织处理26人。
(三)拓宽审计监督广度和深度。一是聚焦“三大目标”和打好“三大攻坚战”,大力推进审计全覆盖,完成审计项目24个,共查出各类违纪违规金额60073.3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17099.37万元,上缴财政14570.48万元,移送案件线索5条。二是紧盯重大政策贯彻落实,促进政令畅通,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涉及12个单位和部门,抽审金额9038.86万元。对我区2020年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开展了专项审计,涉及财政资金404万元、捐赠资金578.36万元、专项再贷款资金10000万元;对区委宣传部、区住建局等8个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审计中查出各类违纪违规金额59117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16711.33万元,上缴财政14441万元;对区档案馆、区信访局、区住建局等9个单位主要领导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截至目前,查出各类违纪违规金额956.30万元,管理不规范资金388.04万元,上缴财政129.48万元。
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一)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依托和谐广场、幸福广场建设了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宪法主题公园和法治公园,在12个中小学校建立了法治资源教室。购买铝制《民法典》宣传挂图70套630张,在全区各乡镇、县域规划区主要公共场所张贴悬挂。
(二)认真开展“七五”普法宣传教育。大力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广泛开展各类主题法治宣传活动,“七五”普法期间,共举办农村“两委”干部培训12期1460人次,农民工培训24期6万多人次,开展宣传活动260场次,赠送普法资料、法律书籍4万多册,建立覆盖乡村的法治书屋,受教育群众达20余万人。顺利通过省、市“七五”普法总结验收。
(三)举办“民法典”集中宣传活动。2020年11月,我区开展了“民法典学习宣传月”暨“民法典学习宣传十大行动”,举办了法治文艺演出、法律知识答题、抖音大赛、演讲比赛等集中宣传活动。成为辐射农村社区、企业、学校等多个群体,覆盖面广、参与度高、渗透力强的法治普法宣传活动。
(四)积极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2020年,我区南宋乡永丰村荣获“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西池乡北宋壁村、北呈乡南呈村荣获“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
(五)推进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提高群众法治素养、维护群众合法权益、预防和化解基层社会矛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我区2020年按照1000人以下村1名,1000人以上村2名“法律明白人”的要求,推选“农村法律明白人”368人,并在振兴人才学院进行法律知识培训。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创新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综合机制。一是在区社会治理指挥中心成立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实现了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的统一指挥指派。二是因地制宜推出了“132”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即:一人牵头负责、三方调解参与、两项回访到位。“132”矛调机制的出台,充分调动了社会调解力量,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推动了“三零”单位创建工作。上党区个人品牌调解室陈金龙同志,用20天时间成功调解三起重大“死亡赔偿纠纷案”。我区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委员会被司法部评为“优秀调委会”,陈金龙同志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三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组建了40名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构建起区、乡、村三级矛盾纠纷调解体系,多渠道夯实基层人民调解员队伍。2020年,全区各类调解组织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253起,调解成功2237起,调解成功率99%,协议涉及金额351.47万元,为维护全区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一是大力实施免费法律咨询便民工程,实施免费法律咨询便民工程,解答群众法律咨询3747人次,群众满意度达100%。二是深化法律服务,推进移风易俗,由各行政村的村(居)法律顾问对村规民约进行审查,审查率达到100%。三是开展“法治体检”,为企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积极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四是积极开展法律援助,为困难群众撑起一片蓝天,2020年,区法律援助中心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370件(其中:民事47件、刑事辩护全覆盖案件173件、认罪认罚案件150件),结案352件,为受援当事人索赔180.19万元。
(三)认真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2020年,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政府新收复议案件16件,受理14件,全部审结。从已审结的案件来看,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6件,占已审结案件的40%;驳回复议申请1件,占6%;决定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2件,占已审结案件(含确认违法9件)的16.6%;责令履行2件,占已审结案件的16.6%;终止3件,占已审结案件的25%。2020年,全区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服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有7件(含上期结转1件),一审已结案7件。
八、全面提升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一年来,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将学法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先后组织开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专题学习4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对《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以及行政诉讼风险防控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集体学习。同时,区委依法治区办公室印发了《长治市上党区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有力促进了各级各单位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的提升。
(二)干部学法形成常态。将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成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指标和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全区各乡镇、各单位均建立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建立健全常态化学习机制。区委党校将法治课程列为必修课,在村级干部培训、中青班轮训、后备干部培训等各类培训时,都要设置一定课时的法治讲座。《民法典》颁布以来,各单位积极开展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教育和宣传活动,营造了尊法、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九、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一)严格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一是全区11个乡镇、振兴旅游区、信义服务中心和54个相关单位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定了党政主要负责人责任清单,明确了具体任务。二是党政领导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亲自安排部署相关法治工作、参加法治工作会议,将法治建设纳入区委、区政府重要工作日程。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专题讨论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及长治市上党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梳理起草情况,印发了《中共长治市上党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长治市上党区关于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通知》《长治市上党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和责任落实方案》。
(二)强化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和整改落实。一是区政府常务会议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和本部门绩效考评指标,确保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得到顺利推进。二是组织开展关于中央依法治国办实地督察山西法治政府建设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制定《整改清单》《短板清单》和《整改台账》等配套文件,对重点整改单位下发一对一、点对点责任清单,进一步压实责任,确保效果。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的有4项,已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正在积极推进的20项,整改工作达到预期效果。
十、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过去的一年里,我区法治政府建设方面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一是在工作开展中,“上热下冷”现象依然存在,基层推动法治建设的主动参与、协同配合、整体推进力度方面还需加强。二是在机构改革后,执法人员力量不足、工作衔接不畅等问题日益凸显。三是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总体落实不够,公众参与热情不高。四是少数工作人员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法治观念、法律思维还有待加强。
2021年,我们将认真对照省、市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察情况,找准差距、精准发力、补齐短板,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确保我区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如期实现:一是切实抓好法治宣传工作。坚持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大力开展法治宣传和学法活动,努力提高广大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法律知识水平,促进学法用法制度化、规范化。二是积极办理行政复议和应诉事务,认真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同时,督促各行政执法单位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创新优化对执法部门的执法监督机制,阻止执法违法现象的发生。三是扩大政府法律顾问对政府依法行政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事项提供法律服务的范围,全面提升政府依法决策水平。四是全面推进“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完善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促进村(居)委会科学决策、依法办事,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五是落实好省政府惠民政策,做好免费法律咨询工作,提升公众对法律知识的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进一步提升公民懂法、守法的自觉性。继续做好刑事辩护全覆盖工作,提高民事案件法律援助质量。
中共长治市上党区委
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政府
2021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