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政府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政府组成部门>司法局>公开目录>部门文件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 索引号:000014349/2026-10587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6-05-15 |
| 发文机关:长治市上党区司法局 | 主题词:长治市上党区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实施方案 |
| 标题:长治市上党区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实施方案 |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6-05-15 |
长治市上党区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
实 施 方 案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我区行政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法治素养,推动行政执法队伍整体提质增效,确保学习培训有序推进、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执法为民,坚持依法行政,坚持廉洁自律,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的重要指示精神,通过理论教育、业务培训、实战训练相结合,切实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执法、维护稳定、化解矛盾的能力,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的行政执法队伍。
二、培训范围
各乡镇(街道)综合执法队、区直各行政执法单位全体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审核人员。
三、职责分工
(一)区司法局制定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方案,建立健全培训机制,开展分类分级分层线上线下全员培训。
(二)各乡镇(街道)综合执法队、区直各行政执法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对所属单位执法人员的培训。
(三)各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根据执法需要联系区直相关行政执法单位派员授课。
(四)各乡镇(街道)综合执法队和区直各行政执法单位负责人(业务骨干)集中培训,由区司法局组织实施。
四、培训内容
(一)理论教育方面。
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运用政治轮训、专题党课、辅导讲座等多种方式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等进行研学。紧密跟进党的理论创新步伐,及时学习掌握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新内容新精神。加强党内法规和政务处分法、公务员法等党性教育相关内容的学习。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党风廉政教育,把纪律教育贯穿从严管党治党全过程,教育引导广大执法人员旗帜鲜明讲政治、担当作为尽好责、严格执法作表率、风清气正干事业,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二)业务培训方面。
主要做好通用行政执法知识和行业执法业务知识培训。通过“线上+线下”的集中学习培训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宪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国家赔偿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相关规定以及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多元化运用讲授式、研讨式、案例式、现场示范式等多种形式,组织执法人员深入系统学习本领域行政执法专业知识、行政执法技能,使执法人员准确把握本领域执法标准规范、违法事实认定、行业法律适用等。要加大《行政执法行为准则》《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的培训力度,引导行政执法人员将行政执法规范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主动加强自我约束,筑牢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防火墙”。
(三)实战训练方面。
通过开展执法现场指导、执法过程观摩、执法案卷评查、重点案件跟训、执法业务竞赛等活动加强行政执法实务培训,指导执法人员掌握运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熟练操作使用行政执法设备,规范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管理,掌握办案流程、法律适用、裁量权基准、文书送达、案卷归档等内容。
五、实施步骤
按照“理论培训”“实战演练”“能力提升”三个环节有序推进。
(一)执法理论培训环节(2026年4月—6月)
要围绕行政执法部门中心工作,把学习与履职尽责结合起来,突出针对性、实用性和专业性,开展大培训、大学习、大练兵。
1.制定培训方案,确保行政执法人员在政治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学习的基础上,接受不少于30学时的公共法律知识培训,不少于30学时的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培训结束后通过考试测验检查培训成果。区司法局制定培训方案,各乡镇(街道)综合执法队、各行政执法单位制定本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方案,强化分类分级分层培训,注重培训资源向基层一线倾斜,按照行政执法人员的不同需求,设置有针对性的培训内容,开展差异化培训,保证培训效果。各乡镇(街道)综合执法队、各行政执法单位的培训方案要在5月1日前报区司法局。
2.丰富培训方式,在执法培训大讲堂、学习讲座等传统方式的基础上,加大典型案例、现场体验、结构化研讨等方式的运用力度,提升培训课程的吸引力。同时,强化“互联网+”的使用,完善干部网络培训平台内容,拓宽学习渠道,实现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知识学习培训全覆盖。
3.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岗位练兵、技能大比武活动,通过理论知识测试、执法知识竞赛、现场模拟执法等方法,进一步巩固行政执法人员理论知识学习成果。请各乡镇(街道)综合执法队、区直各行政执法单位6月底前完成全员培训,并将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情况报区司法局。
(二)执法实战演练环节(2026年7月—9月)
1.开展执法现场指导。各乡镇(街道)、区直各行政执法单位要组织对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执法现场指导,确保行政执法人员熟练掌握执法流程、执法文书、执法用语、执法技巧等专业技能,切实提升行政执法人员实际操作水平。区直相关执法单位要组成执法指导工作小组,结合基层执法工作实际,深入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现场指导基层执法工作,及时纠正执法不规范等问题。
2.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业务骨干集中培训。区司法局将制定集中培训计划,组织各乡镇(街道)综合执法队、区直各行政执法单位负责人(业务骨干)进行集中培训,重点培训立案、调查、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执法要点,使执法人员在执法实践中学习执法文书制作、执法行为规范、执法注意事项等内容,切实提升执法办案能力。
3.扎实推进执法案卷评查。区司法局要组织各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要联合区行政执法权下放的相关区直行政执法单位,对乡镇(街道)综合执法队的执法案卷进行评查指导。
(三)执法能力提升环节(2026年10月—11月)
1.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指导。区司法局要组成监督指导工作小组,监督指导执法部门开展行政执法工作。重点针对执法文书制作、执法流程规范、保障当事人合法权利、执法案件执行等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指导。各行政执法部门要邀请行政执法监督员参与行政执法,主动接受监督,合理采纳行政执法监督员的意见建议,持续改进执法方式。
2.做好重点案件跟训工作。区司法局要结合个案监督工作情况,分批次组织行政执法部门执法人员对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败诉案件程序违法、法律适用不准确等问题进行解读培训,针对行政执法活动中容易忽略的执法细节、难点进行详细解读,提升执法人员依法执法能力。
3.健全教育培训制度。各执法部门要参照本方案建立健全常态化学习培训制度,明确学习培训内容,细化执法业务实战举措,增强学习培训针对性、实效性,认真解决工作中发现的执法能力不足、执法不作为、执法放水等问题,切实提高执法能力。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对培训工作的领导。要认真组织,周密安排,正确处理好工学关系,要明确专人、落实责任,充分利用各种机会和资源条件,多措并举,开展学习培训活动,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
(二)严肃纪律,注重实效。要认真统计符合参训条件的人员,摸清底数,做到应训尽训。要紧扣行政执法工作实际,精准设置培训内容,开展教学,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业务知识与实操技能相统一。
(三)强化督导,巩固成效。要加强对本辖区本领域行政执法培训的统筹指导和监督考核,严格按时限、按要求、按标准开展行政执法培训,确保学习培训任务高质量完成。要以培训为契机,建立常态化行政执法学习培训机制,持续加强执法队伍日常学习、岗位练兵,不断提升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全面推动行政执法工作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