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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6-10584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6-05-15
发文机关长治市上党区司法局 主题词长治市上党区司法局关于2025年度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应诉情况的报告
标题长治市上党区司法局关于2025年度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应诉情况的报告
主题分类其它 发布日期2026-05-15

长治市上党区司法局关于2025年度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应诉情况的报告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长治市上党区司法局

关于2025年度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应诉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应当定期向本级人民政府提交行政复议工作状况分析报告”的规定,我局对2025年全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办理情况进行了统计分析,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复议案件基本情况

(一)新收行政复议案件情况

2025年,我局认真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聚焦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依法履行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职责,行政复议制度优势和职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对行政复议的社会知晓度、首选度、信任度逐步提高。2025年全区新收行政复议申请69件,同比增长72.5%,经审查,受理63件,受理率为91%。

从被申请人类型看,以区级政府部门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56件,占新收总量的89%;以乡镇街道为被申请人的有7件,占新收总量的11%。行政复议案件共涉及8个领域,主要集中在市场监管(41件,占比65%);人社(7件,占比11%),自然资源(3件,占比4.7%)等领域。涉及事项主要集中在投诉举报处理(34件,占比53.9%)、政府信息公开(11件,占比17.4%)、行政不作为(8件,占比12.6%)、行政处罚(1件,占比1.6%)等领域。

(二)行政复议纠错情况

2025年,我局强化行政复议倒逼依法行政的监督职能,加大对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的纠错力度,以变更、撤销、责令履行职责、确认违法、确认无效方式作出直接纠错决定28件,纠错率44%。直接纠错案件主要集中在市场监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两大领域。市场监管领域的纠错主要由于超过法定期限导致程序违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纠错实体和程序均不同程度存在问题。上述领域执法面广量大,是行政争议多发领域,同时也反映出此类领域行政机关的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行政复议调解、和解情况

2025年,通过案中调解和解的方式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   11件,调解和解率17.4%。我局围绕“企业所需、复议所能”对每一件涉企案件做到实地调查“应查尽查”、听取意见“应听尽听”,对重大疑难的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坚持集体讨论和听证相结合,及时纠正影响公平准入、妨碍平等竞争、“小过重罚”、“类案不同罚”等涉企不当行政行为。2025年办理涉企案件7件,以调解方式化解涉企行政争议1件,纠正涉企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4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02181.6元。

(四)行政复议案结事了情况

2025年,我局办结案件中无一起复议后再提起行政诉讼,案件事了率为100%,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将矛盾化解在行政复议程序中,有效避免了程序空转。

二、行政应诉案件基本情况

2025年全区各乡镇街道和各行政机关共发生行政应诉案件32件,其中社会保障领域7件,自然资源领域4件,住建领域3件,乡镇街道5件,其他领域13件。全区行政应诉案件中除自然资源局有2次未出庭,其余部门行政负责人均出庭应诉,主动接受司法监督的意识明显提高。

2025年区司法局办理区政府本级行政应诉案件5件,法院已审结 2件。区政府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行政应诉能力建设得到显著提升。

三、主要做法和工作成效

2025年,我局坚决落实区政府关于行政复议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始终秉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的工作宗旨,持续彰显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筑牢了法治根基。

(一)聚焦复议为民,提升服务温度。“复议为民”理念贯穿于各项工作中,全面畅通行政复议便民渠道。依托“现场+网络+邮件”多元受理模式,全年共接收行政复议申请69件,其中通过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平台申请5件、邮寄申请30件,确保行政复议申请“应收尽收、快立快受”,有效降低了群众维权成本,切实保障群众复议权利。

(二)聚焦审理机制,提升办案质效为提高案件审理的透明度与公正性,我局坚持“听取意见”工作要求,切实做到和申请人见面、和作出行政行为的工作人员见面,及时听取各方诉求,并将意见记录在案作为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重要参考。2025年,行政复议人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累计听取当事人意见134次,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知情权、参与权。针对疑难复杂案件,我局通过健全案件评议组初审、办公会集体审议等分层模式,严把事实、法律、程序关,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检验。

(三)聚焦监督指导,规范行政执法。强化行政复议决定履行监督,突出个案监督实效,综合运用变更、撤销、确认违法等方式纠正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2025年,审结行政复议案件中纠正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28件,纠错率44%。针对行政复议案件中暴露的共性问题,为充分发挥行政复议意见书和建议书的监督作用,我局向纠错率高的市场监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制发行政复议建议书2份,并召集相关负责人召开座谈会,真正从源头上规范行政行为,提升我区依法行政水平。

四、存在的问题

从纠错案件来看,行政执法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主动履职意识有待加强。因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法定职责、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职责被纠错1件。二是执法程序规范性有待提高。因未遵循法定程序或法定时限作出决定、未保障当事人享有的陈述申辩等程序性权利等被纠错15件。三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因事实认定偏差、关键证据缺失或取证不规范被纠错1件,四是其他不规范问题。包括法律适用错误、超越或者滥用职权、未按期提交答复及证据材料等。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拓宽受理渠道,让行政复议广为人知。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提升行政复议的知晓率、首选率、满意率,进一步畅通和拓展行政争议进入行政复议的渠道,拓宽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

(二)持续规范办案流程,让行政复议质效双优。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要求,在案件办理中规范听取意见、简易程序、调查听证、调解和解等流程。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和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作用,邀请政府法律顾问和咨询委员为专业复杂案件“把脉支招”,为行政争议调解提供智力支撑,确保办案质量。

(三)持续强化监督功能,让行政复议倒逼规范。通过主动介入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等环节,加强事前沟通与指导,推动行政机关自查自纠,从决策源头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提升依法行政整体水平。坚持“有错必纠”,综合运用行政复议决定书指正、制发意见书和建议书等多种监督方式,实现“一案一督办”,切实增强监督的规范性和约束力。在精准纠正个案执法问题的基础上,着力构建“个案审查—类案梳理—系统治理”的递进式监督机制,深入挖掘隐藏的共性风险。对发现的问题线索依法依规移送相关部门处理,并跟踪问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