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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5-13923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5-05-16
发文机关长治市上党区司法局 主题词长治市上党区2025年“民法典宣传月” 工作方案
标题长治市上党区2025年“民法典宣传月” 工作方案
主题分类其它 发布日期2025-05-16

长治市上党区2025年“民法典宣传月” 工作方案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2025年5月是第五个民法典宣传月长治市上党区将以“民法典进企业”为重点,组织开展民法典系列普法宣传活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六大产业链、九大专业镇为依托,以提高企业诚信经营守法经营意识和能力为目标,聚焦民营企业关心关注的焦点难点,广泛开展“民法典进企业”活动,助力企业预防化解法律风险和矛盾纠纷、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宣传重点

1.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2.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重点学习宣传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以及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和相关规定。

3.深入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激发活力、科技创新、平等保护、中国企业“走出去”等与高质量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

4.深入宣传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知识产权保护、反不正当竞争防范风险、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与企业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时间安排

第五个“民法典宣传月”时间为2025年5月1日至31日,各乡镇、街道和区直单位可结合实际在时间上适当延展。

四、重点工作

(一)区司法局5月28日上午9:00—11:00幸福广场“民法典宣传月”集中宣传活动,旨在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为重点,全面推动民法典宣讲、送法入企、免费法律咨询等系列活动的开展

(二)按照“谁执法谁普法 谁服务谁普法”要求,积极推动税务、市场监管、工商联等部门立足各自行业领域、区分不同服务对象,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宣传。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民法典与市场监管主题宣传活动,区税务局开展“民法典中话税收”宣讲活动,形成普法工作合力,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和区直各单位要把民法典学习宣传融入法治实践全过程,在司法、执法和法律服务中释法说理,结合民法典实施以来持续推进营商环境优化改革中的典型案例,加大宣传解读。

(三)司法围绕深入宣传民法典在维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提振发展信心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开展如下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村(居)法律顾问深入农村开展“典进村居·法润民心”普法活动,帮带“法律明白人”重点学习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保护、劳动用工等领域知识,以普法小切口助力营商大主题。结合民营经济促进法出台,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为主题,制作云普法·微课堂”普法微视频,持续营造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浓厚氛围。全面推行新设立民营企业“法律托管”服务,以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为托管机构,开展为新设民营企业提供为期6个月的公益“法律托管”服务,帮助解决企业初创阶段的法律难题常态化开展“万所联万会”“百所千人办万件实事”等活动,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针对企业投融资、产权流转、招标采购、项目建设等重大事项“把脉问诊”,全程将法治宣传寓于法律服务之中,助力提升企业依法治企、诚信守法经营和防控法律风险的意识和能力。

各乡镇、街道和区直部门要在重点开展“民法典进企业”基础上,结合实际开展民法典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进网络等活动,推动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把组织实施好今年“民法典宣传月”活动作为重要任务,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确保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

(二)加强组织协调。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的协调配合,把握活动重点内容和节奏,推动民法典普法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三)凝聚普法合力。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发挥好行业协会、商会以及“法律明白人”、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等公益普法队伍作用,形成“小切口、大主题”,围绕企业实际需求,精心组织安排有特色、接地气的宣传活动。

(四)确保取得实效。坚持传统方式与现代化手段相结合,加强以案释法,加强人工智能、大数据、短视频等新技术新媒体的运用,不断提升宣传的互动性、精准性和有效性。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在用心用情服务企业中开展法治宣传,不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不给企业和基层增加负担

各乡镇、街道、区直各单位要及时提炼总结主题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并将活动图片、美篇、简报或总结等,于5月31日前报送区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联系人:郭芸希

话:0355-8089050

箱:czxpfb@126.com

附件:参加幸福广场集中法治宣传活动的单位

附件

参加幸福广场集中法治宣传活动的单位

宣传部    政法委      检察院   市公安局上党分局

司法局    人社局   审计局   文旅局   卫体局    教育局

民政局    发改局   统计局   工信局   财政局    住建局

信访局    能源局   林业局    水利局      团区委

税务局    农业农村局     退役军人事务局    行政审批局    

自然资源局   医疗保障局   市场监管局    应急管理局       

市生态环境局上党分局   交通运输局  市城市综合行政执法队上党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