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政府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政府组成部门>司法局>公开目录>部门文件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索引号:000014349/2025-09405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5-04-15 |
发文机关:长治市上党区司法局 | 主题词:全区“半小时法律服务圈”提质扩容实施方案 |
标题:全区“半小时法律服务圈”提质扩容实施方案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5-04-15 |
为深入推进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向深度和广度发展,加快全区“半小时法律服务圈”提质扩容,依据省司法厅、市司法局相关要求,结合上党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整合各类法律服务资源,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质量,努力打造“半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让人民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
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进一步优化公共法律服务资源配置,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从“有”向“好”转变。实现区主城区由“车行、骑行半小时”向“步行半小时”、乡村由“车行半小时”向“骑行半小时”范围内便利共享发展,丰富公共法律服务内容,拓展服务领域,提升服务效能,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知晓率、首选率和满意率显著提高。
三、主要任务
(一)推进实体平台标准化建设
1.按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服务规范》,进一步规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名称、标牌标识和办公场所,确保服务场所标识明显。
2.规范设置服务区、办公区、等候区等功能区域,配齐配强办公设施及无障碍设施。
3.规范设置岗位、职责和办事流程,提高服务标准。制定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服务规范和工作流程,明确服务事项、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等,实现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推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二)升级完善实体平台服务功能
1.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开辟营商环境法律服务专区、劳动者权益保障专区等特色一站式服务功能区域,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合同审查、法治体检等服务,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公证、调解等优先优惠服务。
2.加强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交调委、诉调委、访调委等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
3.积极协调区人民法院成立司法确认工作室。
(三)织密公共法律服务站点
1.在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市公证处上党办证点、长治仲裁委上党工作站等法律服务机构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点,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宣传及三大平台推介,提供法律咨询指引服务。
2.在公共服务场所设施周边融入公共法律服务和法治宣传元素,提升公共法律服务知晓率和首选率。
(四)拓展查询类法律服务
1.利用触摸一体机,通过国家、省法律服务网矩阵、政务服务平台及主要网络搜索平台等,提供法律法规及案例、文书、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信息、证照查询、赔偿计算及涉外法律服务指引等服务。
2.梳理汇总企业及公民全生命周期法律服务产品清单,面向社会公众提供菜单式服务。
3.加强对山西法律服务网数据信息的维护工作,确保法律服务机构人员信息查询等功能模块展示数据完整、准确、实时更新。
(五)延伸咨询类法律服务
做好来访法律咨询接待解答,当场难以解答的,协助通过法律援助远程视频提供远程法律服务或在中国法网、山西法网体验智能咨询、留言咨询、人工即时咨询和视频咨询等场景法律服务。
(六)优化办事类法律服务
1.大力发展“互联网+”法律服务,推动将群众和企业需求强烈的高频法律服务事项上架各类政务服务平台,持续扩大“一网通办”事项范围。
2.对于符合办事条件但无受理权限的情形,协助其在山西法网上在线申请法律援助、预约调解服务或视情况开展线下代收帮办服务。
3.开展立法意见征集、行政执法监督投诉受理流转、行政复议接待服务、申请行政裁决指引、监所远程视频会见服务,逐步扩大服务范围。
(七)丰富普法类法律服务
1.丰富普法类服务产品供给,提升公民法治素养。
2.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和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提高重点群体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
3.推动媒体落实公益普法责任,持续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深入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八)大力发展公益法律服务
1.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志愿队伍建设。广泛吸纳律师、公证员、法官、检察官、法学专业师生等加入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建立志愿者信息库,对志愿者进行分类管理和动态更新。加强志愿者培训和指导,提高志愿者服务能力和水平。
2.加强民生领域公益法律服务。深入社区、乡村、学校、企业等开展法律服务活动,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治宣传等服务。
3.建立健全司法行政机关与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老龄委和退役军人等有关群体组织和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加强重点群体公益法律服务。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5年3月底至4月中旬)
成立“半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召开动员大会,全面部署建设工作,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中旬至10月底)
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全面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工作措施。加强对工作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按计划有序推进。
(三)总结评估阶段(11月底)
对“半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建设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评估,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将建设工作成果转化为长效工作机制,持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半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扩容提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推进该项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永卫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王海波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李 娜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股长
郭娟娟 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晋荣芳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股长
郭小玲 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股长
邵玉霞 行政复议与应诉股股长
郭芸希 普法与依法治理股股长
各司法所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管股,主任:李娜(兼)。
(二)强化部门协同
加强与区信访局、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协同工作机制,推进“半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建设。
(三)加强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阵地,广泛宣传“半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建设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工作成效。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树立先进典型,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