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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3-39207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3-08-03 |
发文机关:上党区司法局 | 主题词: |
标题:长治市上党区司法局 关于推动落实“百所千人办万件实事” 法律援助惠民活动的工作方案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3-08-03 |
区法律援助中心、各律师事务所、各法律服务所: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全面提升群众法治信仰和法治获得感,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根据《长治市司法局关于开展“争先进位年”实施方案》、《长治市司法局关于开展“百所千人办万件实事”法律援助惠民活动的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制定推动落实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组织全区律师事务所及律师、法律服务所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前移法律服务关口,瞄准群众的法治需求,通过法律援助、法律咨询、法治宣传、纠纷调解、法治体检、普法授课、代写文书等方式,推动建立有力的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体系,全力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2023年度全区4
家律师事务所和3家法律服务所,12名律师和11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办理法律援助惠民实事不少于230件。
二、主要任务
(一)参加人员
1.全区律师事务所及律师;
2.法律服务所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活动内容
1.实施免费法律咨询和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惠民工程;
2.积极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提供办案质量,义务开展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等服务,做到应援尽援;
3.强化协调配合,积极办理认罪认罚法律帮助案件。
4.切实开展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深入农村、企业进行法治宣传、普法授课、纠纷调解;
5.开展律所“便民惠民三服务”活动,利用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流动方式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6.开展“万所联万会”活动,为县域企业特别是新引资上项的、科技含量较高的民营企业提供法治体检,进行法律宣传,解决企业法律需求;
7.积极参与“云普法·微课堂”《我与律师面对面栏目》,为群众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8.积极参与区司法局组织的法律服务活动。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5日至3月31日)
广泛开展调研,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印发实施方案,完成宣传动员和安排部署。
(二)认领任务阶段(4月1日至4月15日)
细化分解年度工作任务,明确责任领导、任务要求和完成时限。具体任务分解见附件。
(三)推进落实阶段(4月16日至12月15日)
围绕活动的目标和实施的具体内容,着力创新方式方法,充分调动法律服务人员参与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确保“百千万”活动有序开展、扎实推进,确保活动取得良好成效。
(四)总结验收阶段(12月16日12月31日)
搞好自查自评,并做好迎接检查考评的准备工作。及时总结活动的成功经验做法,为司法行政工作的创新发展提供有益借鉴。区司法局将组织专班人员,适时对“百千万”活动组织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和检查考评,考评结果纳入年检考核内容。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该惠民活动顺利推进,成立区司法局法律援助“百千万”活动推进领导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牛忠强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胡战平 局党组副书记
成 员:李 娜 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股长
郭娟娟 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李勇灵 山西光耀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成 佳 山西礼决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焦江燕 山西江锦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和晋峰 山西和晋峰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上党区韩店镇法律服务所负责人
高瑜琼 上党区荫城镇法律服务所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公管股,负责具体承办此项工作,区法律援助中心、各律所、法律服务所予以配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这次惠民活动既是推进法治建设、推动经济发展的一次积极实践,也是司法行政机关转变法律服务方式、践行群众路线、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行动。各律所、法律服务所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专门工作机构,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精心组织,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注重信息报送。要建立活动台账,实行月报制度,各律所、法律服务所要将每月工作情况于次月1日上午10:00前报送区司法局公管股,典型做法和重要活动要以美篇、简报等形式随时报送。工作结束后,要对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同时报送总结报告及活动数据、图片。
(三)严守工作纪律。参与办实事的法律服务人员,要聚焦群众的“急难愁盼”,怀着对群众的深厚感情开展工作,多从群众的角度考虑问题,改进工作作风,不做表面文章,扎扎实实完成好各项任务。
附件:1.上党区2023年度免费法律咨询任务分配表
2.“百所千人办万件实事”活动任务分配表
3.法治体检入企服务情况登记表
4.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情况表
5.全市村(居)法律顾问业务数据汇总表
6.2023年 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情况月统计表
7.长治市律师行业“便民惠民三服务”活动
接待咨询登记表
8.长治市律师行业“便民惠民三服务”活动
“法律七进”提供法律服务登记表
9.长治市律师行业“便民惠民三服务”活动
提供法律服务情况月统计表
长治市上党区司法局
2023年4月10日
附件1:
上党区2023年度免费法律咨询任务分配表
序号 |
姓名 |
服务区域 |
任务量 |
|
上党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
200 | |
高瑜琼 |
200 | ||
陈宁 |
200 | ||
石红艳 |
200 | ||
杨红玲 |
200 | ||
1 |
|
韩店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 |
320 |
2 |
郁 琨 |
苏店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 |
320 |
3 |
高瑜琼 |
荫城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 |
320 |
4 |
杨红玲 |
北呈乡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 |
320 |
5 |
王 雪 |
西池乡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 |
320 |
6 |
王慧灵 |
南宋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 |
320 |
7 |
陈 宁 |
东和乡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 |
320 |
8 |
梁伟莹 |
郝家庄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 |
320 |
9 |
石红艳 |
八义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 |
320 |
10 |
李 进 |
西火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 |
320 |
合计 |
4200 |
附件3:
法治体检入企服务情况登记表
20 年 月 日
律师事务所 |
负责人 |
||||
住 所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所服务的企业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提 供 法 律 服 务 情 况
|
开办法治讲座 |
场 | |||
提供法务培训 |
场 | ||||
政策宣讲 |
次 | ||||
座谈交流 |
次 | ||||
法律咨询 |
次 | ||||
审查合同 |
份 | ||||
帮助制定完善规章制度 |
个 | ||||
办理案件 |
£诉讼 件 £仲裁 件 | ||||
组织风险评估分析 |
次 | ||||
出具法律意见 |
份 | ||||
出具法治体检报告 |
份 | ||||
办理非诉业务 |
件 | ||||
化解矛盾纠纷 |
件 | ||||
协助办理其他事务 |
件 | ||||
企业存在的 法律隐患 与法律风险 |
|||||
律师事务所 自我评价 |
盖 章 年 月 日 | ||||
所服务的企业 评价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活动,于每年5月15日前、12月15日前分两次上报此表。
附件4:
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情况表
县(区)司法局 (盖章) 年 月 日
经费是否纳入财政预算 |
£已纳入 元/年 £未纳入 |
法律顾问服务业务情况统计 | |
法律顾问挂牌情况 |
£已挂牌 £未挂牌 |
预约服务情况 |
£有, 人次 £无 |
提供上门服务情况 |
£上门服务 人次 £无 |
微信群解答咨询情况 |
人次 |
微信群推送法律规定 |
部(条) |
微信群推送案例 |
篇 |
指引法律援助 |
件次 |
提供政策咨询 |
人次 |
提供心理疏导 |
人次 |
开展法治讲座 |
场次 |
开展法治体检 |
次 |
提供其他法律服务 |
|
开展人文关怀和困难帮扶 |
人次 |
代办其他业务 |
件次 |
开展与乡村振兴有关的其他工作 |
附件7:
长治市律师行业“便民惠民三服务”活动
接待咨询登记表
20 年 月 日
姓名 |
性别 |
出生日期 |
民族 |
||||
住所地 (经常居住地) |
联系电话 |
||||||
咨询事项 |
案 由 |
£民事 £刑事 £行政 £仲裁 £其他 | |||||
解答要点 |
|||||||
处理结果 |
£解答处理 £代写法律文书 £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已指引申请法律援助。 £涉及办理公证等与司法行政机关有关的业务,已进行相关指引。 £与司法行政机关的业务无关,已进行相关指引。 | ||||||
当事人评价 |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
律师签名:
附件8:
长治市律师行业“便民惠民三服务”活动
“法律七进”提供法律服务登记表
所服务单位(盖章): 20 年 月 日
律师事务所 |
参加活动律师 |
名 | ||
提供法律服务事项 | ||||
法律咨询 |
人次 | |||
代写法律文书 |
份 | |||
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
场 | |||
举办法治讲座 |
场 | |||
召开座谈会 |
场 | |||
发放宣传资料 |
份 | |||
审查合同 |
份 | |||
帮助制定完善制度 |
个 | |||
协助处理信访问题 |
件 | |||
协助化解矛盾纠纷 |
件 | |||
协助处理其他法律事务 |
件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9:
长治市律师行业“便民惠民三服务”活动
提供法律服务情况月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20 年 月 日
法律咨询 |
人次 |
代写法律文书 |
份 |
指引法律援助 |
次 |
指引办理公证等与司法行政有关的其他业务 |
件 |
指引与司法行政无关的其他业务 |
件 |
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
场 |
发放宣传资料 |
份 |
审查合同 |
份 |
协助处理信访问题 |
件 |
协助化解矛盾纠纷 |
件 |
协助处理其他法律事务 |
件 |
填报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