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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2-01589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2-01-17
发文机关上党区司法局 主题词
标题长治市上党区司法局 关于表彰命名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典型的决定
主题分类其它 发布日期2022-01-17

长治市上党区司法局 关于表彰命名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典型的决定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近年来,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综合排名位列全市第一方阵,同时也涌现出一批坚守一线,无私奉献的奉献司法干部,他们在工作中敢于勇挑重担,敢于迎难而上,胸怀大局,敬业爱岗,他们秉承司法为民的宗旨,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激发干事创业活力,更好地将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引向深入,经股室站所推荐、局党组研究,决定授予陈金龙、王海波2名同志“司法英模”称号,授予郭涛亚、晋荣芳2名同志“法治卫士”称号,授予苏伟彪、李娜2名同志“平安之星”称号,授予韩蕾、平慧2名同志“普法尖兵”称号,授予梁爱国、鲍素梅2名同志“调解先锋”称号。

希望被选树的同志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立新功。号召我区司法行政系统干部职工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牢记初心使命,以做好本职工作为己任,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真抓实干,为建设平安上党、法治上党、“四宜”新上党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