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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1-02-19 |
| 发文机关:上党区司法局 | 主题词: |
| 标题:长治市上党区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值班值守工作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1-02-19 |
各股室、法律援助中心:
为认真落实区政府系统值班工作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单位值班值守工作,现就我单位值班工作通知如下:
一、值班人员
局机关各股室、法律援助中心全体人员。
二、值班地点
上党区司法行政指挥中心、综合办公室。
三、值班安排
(一)工作日值守。确定1名局党组成员带班,1名公益性岗位同志和1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同志跟班。值守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根据夏季及冬季作息时间随时调整)。
(二)双休日值班。确定1名局党组成员带班,2名在编正式干部跟班。值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
(三)法定节假日(或专项)值班。确定1名局党组成员带班,3名工作人员跟班。值班时间:全天。
四、值班要求
(一)严格落实岗位责任。严格领导带班制度,确保单位值班电话(传真)联络畅通,杜绝值班人员擅离职守,认真做好来人、来电、来访的信息登记、报告、处置工作。
(二)强化重点事项办理。严格信息报送、值班登记制度,重要的通知、公文、信件,紧急、突发的重大事项,政府督办、13710电子督办、12345热线报送等事项,要及时报告主要领导,做好妥善处置工作。
(三)做好值班值守交接。值班人员要确保按时到岗,做好本日值班值守情况向下一班的交接、说明、提醒等工作。值班期间不得请假,确有特殊情况的,须征得带班领导同意并自行联络换班、替班人员。
各类值班值守人员安排,以机关办公室安排的值班表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