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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1-04-20
发文机关上党区司法局 主题词
标题长治市上党区司法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人民调解工作要点》的通知
主题分类其它 发布日期2021-04-20

长治市上党区司法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人民调解工作要点》的通知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各司法所、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

2020年,各级人民调解组织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主动参与重大建设项目矛盾纠纷调处,大力开展法律咨询和法治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当事人化解矛盾纠纷,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司法行政职能作用。

现将《2021年度人民调解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长治市上党区2021年度人民调解工作要点

为全面推进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中的基础作用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职能作用,根据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市司法行政工作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对2021年人民调解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合理诉求,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以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为工作重点,认真贯彻落实“调解优先”原则,推进“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提高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整体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发展,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保障民生、促进经济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二、工作任务

(一)抓好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拓展调解领域。积极推进区域性、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和专业化、社会化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和发展;建立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制度、例会制度、重大纠纷报告制度、责任查究制度和纠纷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制度,从组织上保障人民调解工作的正常开展,从制度上推进个人调解工作室建设,延伸人民调解网络建设。

(二)扎实抓好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认真制定和落实队伍建设及业务培训计划,加大培训力度,按照“为人正派、办事公道、待人和气、业务精通”的要求,特别是要结合《人民调解法》要求,邀请律师、法律工作者、退休老干部和具有专业知识的人员进行授课;同时,要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政治、法律、调解知识、调解技能培训,强化《全国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和《民法典》知识技能,做到人人参训、人人必训,逐步推行人民调解员持证上岗制度,不断提高调解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调解工作能力。

(三)加强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在全面推行司法部统计台账网络报表平台的基础上,重点抓好人民调解案件卷宗的规范化制作,重点抓好人民调解工作的全面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和法治化建设,大力推进人民调解标牌、印章、文书、制度、程序、标识“六统一”工作的开展。

(四)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切实加强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的责任感、使命感,掌握《人民调解法》的立法精神和各项规定,做到准确理解法律、自觉遵守法律、正确执行法律。要结合“5.28”民法典颁布一周年宣传活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组织1—2次影响面广、参与广泛的《人民调解法》学习宣传活动。

(五)强化人民调解在“大调解”工作中的基础性地位。要加强与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建立诉前告知人民调解、诉中委托人民调解工作机制,鼓励人民调解员参与诉前调解。加强人民调解与公安派出所的接处警衔接互动,建立健全协作、对接、引导、委托机制,实现“大调解”的无缝衔接。继续推行“132”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大力开展“四个一”活动(一个窗口服务群众、一个平台受理反馈、一个流程调解到底、一个机制考核监督)。对涉及拆迁安置、边界土地等重大涉稳纠纷实行动态管理,从排查、调处、化解多个环节入手,做到早发现、早预防、第一时间介入、多种手段化解。在传统节日和重要会议期间,要实施定期式、集中式、滚动式、日常式相结合的大排查,从苗头上发现问题,从源头上解决问题。

(六)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确保信息畅通。对紧急、重大突发事件要迅速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和区局,对调解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典型案例要形成书面材料及时报送区司法局人们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今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我们要在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的同时,坚持以“以防为主,调防结合”的方针,拓展人民调解网络建设,强化培训,加大队伍建设力度,捕捉矛盾敏感点,以点带面,协调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关系,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大调解”工作格局中的基础性作用,为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