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政府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政府组成部门>住建局>公开目录>农村危房改造领域>计划实施与管理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 索引号:01236931-5/2021-03482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1-08-25 |
| 发文机关:长治市上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主题词:农村 建筑工匠 培训 通知 |
| 标题:关于开展上党区农村建筑工匠培训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1-08-25 |
各乡(镇)、街道:
为规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上的房屋建筑管理,切实提高农村房屋质量,根据《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农村建筑工匠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我局与人社局将联合对农村建筑工匠进行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年龄为18-60周岁,身体健康且具有两年以上建筑设计、施工、监理从业经验,期间未发生过质量、安全责任事故(个人承诺并由村委会加注意见签章);
(二)没有正式工作且无社保信息。
(三)没有参加过2021年其他全民技能免费培训。
二、培训内容
培训方式是理论+实操,以实操为主,培训的基本内容如下:
1.掌握砌筑工本岗位的职业要求;
2.掌握识图的基本知识,掌握房屋结构的基础知识;
3.了解建筑材料的基本性能、质量要求和应用部位;
4.掌握常用工具和设备的使用方法;
5.掌握基本砌筑操作方法;
6.掌握砌筑基础,包括混水墙等砌体和坡屋面挂瓦及管道排水工程的操作工艺和操作要点;
7.了解季节施工的要求,评定检验标准,检测方法;
8.掌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产品保护的基础知识和自身安全防备能力;
9.了解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要求。
三、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2021年8月27日上午9点报到,共培训8天;
培训地点:经坊村片区改造A区工程建设项目部(民生大厦往东200米路北)。
四、相关要求
1.参训学员要严格按照学习培训安排,自觉遵守课堂纪律,按时参加培训,不得无故缺席。
2.学员必须服从老师统一安排,在教学区域内参加学习培训,严禁到施工现场;
3.学习培训期间食宿自理,学员要统筹安排好各自的就餐和住宿,确保就餐住宿安全;
4.参训人员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自备口罩,主动出示健康码和行程码。
5.考试成绩合格后,区人社局和长治职业技术学院将为学员分别颁发《培训合格证书》和《砌筑工证》(此证全国通用),累计缺席两天的参训学员将取消考试资格。
长治市上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