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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长上住建罚字〔2021〕006号 发文时间2021-08-27
发文机关长治市上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词
标题长治市上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主题分类其它 发布日期2021-08-27

长治市上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当事人:     长治县森泰煤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王平则          

住所(地址):     长治市上党区******    

经本机关依法调查,现查明你(单位)于  2017    7   4   日在    长治县森泰煤业有限公司   ,进行2017年“7·4”高处坠落事故瞒报的行为,。

以上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

1.          笔录        

2.        事故报告      

3.                      

4.                      

你(单位)的上述行为已经违反了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九 条第  一 款第 1  项的规定,依据《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   十四 条第  一 款第  1  项的规定,应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本机关于   2021   8    21  日以 直接送达   方式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你(单位)自收到行政处罚告知书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陈述申辨(或者提出听证要求),视为放弃上述权利。□于年月日向本机关进行了陈述申辨,辨称,本机关认为  的理由不能成立,不予采纳。(或者称,本机关认为,理由正当,予以采纳。□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提出听证要求,本机关于年月日组织听证,通过听证,本机关对你(单位)辨称,认为,予以采纳。(或者辨称,本机关认为 的理由不能成立,不予采纳。)

依据   《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  规定,本机关现责令你(单位)  长治县森泰煤业有限公司  ,并决定给予如下行政处罚:  处五十万罚款   (没收非法财物的决定,应附清单)。

罚款的履行期限与方式:请你于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携带本处罚决定书到     农业   银行(帐号:            缴纳罚款。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本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条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其他行政决定的履行期限与方式:

如不服本决定,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上党区   人民政府或者  长治市住建局    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   长子县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逾期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依据《行政处罚法》第条第()项的规定,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长治市上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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