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政府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政府组成部门>住建局>公开目录>工作动态>通知公告公示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索引号:000014349/2022-00598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1-08-23 |
发文机关:长治市上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主题词: |
标题:长治市上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长治市上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政务公开考核方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1-08-23 |
局属各事业单位、各股室:
《长治市上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政务公开考核方案》已经局党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长治市上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21日
长治市上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政务公开考核方案
为规范政务公开考核,促进政务公开工作在全局的深入开展,根据《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的通知》特制定长治市上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公开考核细则,具体内容如下:
一、主要考核内容
(一)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
行政办作为机关政务公开管理的职能股室是否做好相关组织与协调工作。各责任股室是否结合业务分工,将政务公开工作分解到具体责任人。各责任人是否将相关工作落实到位。
(二)政务公开内容的落实情况
各股室及责任人负责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及时,是否进行动态维护。政务内容公开审批程序是否规范、有无泄密现象。政务公开相关软、硬件设施是否完善。
(三)政务公开的范围与形式
政务公开的范围是否适当,政务公开的形式是否因事制宜、注重实效。
(四)政务公开各项服务承诺的践诺情况
责任人服务态度、办事效率及行政审批事项和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相关纪律及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
处理基层及群众对政务公开的意见和投诉的处理与纠正情况。
二、主要考核措施
(一)加强对政务公开考核工作的管理
在党组的领导下,由两办(行政办、党办)共同考核。
(二)建立政务公开督查制度
局领导班子结合党风廉政建设总结工作对政务公开工作每年进行年度自查,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各责任股室每季度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自查,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办公室每年对各股室政务公开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平时加强专项抽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三)建立政务公开考核制度
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机关管理工作及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考评的重要依据。对相关责任人的考核结果作为机关干部年终业绩考核评定的重要依据。
(四)建立政务公开意见征询与反馈制度
办公室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征求服务对象对粮食局实施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结合检查情况及时反馈给责任股室与相关责任人,督促予以及时处理或纠正。
(五)建立责任追究的制度
对以下五种情况,并造成影响及不良后果的,要追究责任:
(1)政务公开内容与事实不符或不全面、不及时的。
(2)在政务公开过程中不负其责,未遵守保密规定致使泄密的
(3)服务态度不好,不按章办事,办事效率低的造成严重影响的。
(4)对群众和企业投诉及意见未有效落实与及时纠正的。
(5)其他违反政务公开有关制度和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