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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20-02975
发文字号长上住建发〔2020〕11号 发文时间2020-03-17
发文机关长治市上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词复工复产
标题长治市上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春季复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扬尘治理检查的通知
主题分类其它 发布日期2020-03-17

长治市上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春季复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扬尘治理检查的通知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局属各相关科室,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和市政运营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加大扬尘管控力度,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长治市住建局安委办关于贯彻落实省厅安委会第一次会议全省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和扬尘治理工作电话会议精神的通知》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春季复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扬尘治理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区在建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建筑施工企业。

  二、检查时间及方式

  春季复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扬尘治理检查从3月下旬开始,采取“双随机”抽查和全面检查两种方式,对全区在建工程项目进行检查。省厅将采取“双随机”方式,对在建工程项目开展督查,市局将对我区在建工程项目进行抽查。“双随机”抽查结果和处罚结果将会在政府“双随机,一公开”、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平台上公布。

  三、检查内容

  (一)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方面

  1.建设单位

  (1)是否按规定办理安全监督手续并取得施工许可证。 

  (2)是否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安全生产费用。 

  2.施工单位

  (1)春季复工安全生产自查工作方案制定及落实情况。 

  (2)做好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加强项目管理人员管控,严格施工现场防控,完善应急处置机制。 

  (3)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落实情况和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情况。 

  (4)施工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执行情况;施工现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安装拆卸工、司索工、架子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5)加强岗前教育、安全交底和班前讲话生产一线职工尤其是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6)施工现场脚手架、模板工程支撑体系、土方(隧道)开挖、起重机械、基坑工程,拆除工程等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方案制定和专家论证审查情况。 

  (7)采购、租赁的模板、脚手架所用钢管、扣件是否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在进入施工现场前是否进行查验,是否建立了钢管、扣件的使用台账。 

  (8)建筑起重机械管理情况。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告知、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制度执行情况。

  (9)深基坑工程安全管理情况。深基坑(槽)开挖的防护情况,包括周边防护栏杆、工人专用梯道、同一垂直作业面上下层之间的隔离防护等;深基坑(槽)和边坡作业的合规性情况,包括支护、降(排)水、放坡、安全监测等。 

  (10)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和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情况。

  (11)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情况。

  (12)安全风险管控情况。 

  (13)隐患排查台账建立及落实情况。 

  3.监理单位

  (1)是否制定安全监理方案和实施细则,是否建立和落实岗位责任制,监理人员是否坚守岗位。 

  (2)是否认真审查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3)是否按照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及时监督施工单位进行隐患整改。 

  (4)是否按照有关规定督促施工单位开展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和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二)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方面

  1.建设单位

  (1)是否按照《关于对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环境保护费调整等事项的通知》(晋建标字〔2018〕295号),严格落实取费标准,作为不可竞争性费用,开工前一次性全额拨付,实行专款专用。 

  (2)是否在工程施工合同中,明确各方参建主体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责任。 

  2.施工单位

  (1)是否针对工程项目特点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整治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2)是否在施工现场公示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负责人、主管部门等信息。 

  (3)是否每日检查施工工地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落实情况,以及检查记录和检查台账建立情况。 

  (4)5000平方米规模以上土石方建筑工地全部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对施工现场进行实时在线监控,并与当地住建部门联网。 

  3.监理单位

  (1)是否将施工扬尘治理纳入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审查扬尘污染防治技术措施,实施全过程监理,并在扬尘治理费用结算成果文件上签字。 

  (2)是否及时发现扬尘污染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对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或直接报告当地住建部门。 

  4.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要求

  (1)施工围挡100%标准,施工现场围挡严格按照规定标准设置,并保持围挡稳固、完整、清洁; 

  (2)物料堆放100%覆盖,施工现场内对建筑原材料必须集中堆放,并进行苫盖;对裸露土地和堆放土方应当采取覆盖或绿化等防尘措施,防止扬尘产生; 

  (3)施工现场100%湿法作业,施工现场采取洒水抑尘、冲洗地面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 

  (4)施工道路100%硬化,施工现场内主要道路进行硬化处理,根据工程规模配备相应数量的专职保洁人员清扫保洁,保持道路干净无扬尘; 

  (5)施工现场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台,或现场安排保洁人员用高压水枪对车辆槽帮和车轮进行冲洗,确保所有运输车辆干净出场,严禁带泥上路; 

  (6)渣土运输车辆100%密闭运输,渣土车辆进行清运时采取密闭措施,防止车辆在行进过程中出现扬尘或渣土漏撒。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科学编制复工方案,加大自查和全面排查力度,做到对表检查,对标治理,责任到人,措施到位。认真组织开展好春季复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扬尘治理检查工作,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实现闭环管理,确保此次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严格把关验收。各科室、各部门要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强化春季复工检查验收,严格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要求,严把建筑工地春季复工开工关,将扬尘治理与安全生产并重。达到安全生产条件的项目,经安全监督站发放恢复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后,方可批准复工;对不符合复工条件的项目坚决不能复工生产。

  (三)强化执法检查。各科室、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和安全生产、扬尘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发现的问题要现场提出处理意见,强化整改落实,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控制扬尘污染。

  (四)严肃责任追究。各科室、各部门要加大安全生产和扬尘污染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对安全生产和扬尘治理措施不到位的在建项目,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的企业,记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不良信息,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对工作推进不力导致事故发生或扬尘污染严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长治市上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