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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3-51758 | |
发文字号:长上住建发〔2023〕32号 | 发文时间:2023-08-11 |
发文机关:长治市上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主题词: |
标题:长治市上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住建领域重大隐患排查整治“部门精准执法检查”的通知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3-08-11 |
局属各相关股室,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及市政运营企业: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重大事故教训,以强有力精准严格的执法行动,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根据长治市住建局《关于开展住建领域重大隐患排查整治“部门精准执法检查”的通知》要求,2023年8月至10月为部门精准执法阶段,为进一步做好住建领域精准执法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9月15日,各股室、各部门开展辖区内建筑施工项目、燃气企业、市政运营等企业全覆盖式重大隐患执法检查。
二、工作内容
(一)开展全覆盖执法检查
各股室、各部门要对监管的企业、项目开展全覆盖式排查检查,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项目进行反馈,并将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开,确保隐患整改得到闭环。
(二)按时报送检查结果
在检查结束后,各股室、各部门要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别于9月15日前到10月30日前报至局安监站。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股室、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重要性,认真筹划,精心安排,认真总结分析。
(二)加强执法检查,消除问题隐患。各股室、各部门要聚焦重大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及企业和项目安全自查整改情况,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全面开展监督执法检查,10月底前要完成一次全覆盖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人员,规定整改时限,施行验收销号,做到闭环管理。对企业自查阶段排查出的重大隐患,要开展隐患整治“回头看”,确保发现的隐患整改清零不反弹。对8月底前依然整改不到位、敷衍、拒不整改的,及时报送市住建局,市住建局统一汇总上报,由省住建厅挂牌督办。
各相关股室、各部门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理念,敢于动真碰硬,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有关单位和从业人员严肃问责,推动安全关口前移。对自查整改不到位,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的,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并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一案双罚”。
各相关股室、各部门要将检查情况形成报告,连同检查执法工作开展情况统计表(附件)于11月28日前报送至局安监站。
长治市上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