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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2-30605
发文字号长上住建发〔2022〕14号 发文时间2022-01-29
发文机关长治市上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词
标题长治市上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冬奥冬残奥“两节”“两会”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主题分类其它 发布日期2022-01-29

长治市上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冬奥冬残奥“两节”“两会”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局属各相关股室,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及市政运营企业: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国务院安委办加强春节冬奥期间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部署,以及省、市、区安全防范工作部署,全力做实做细安全防范各项工作,推动强化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为冬奥、冬残奥、“两节”和“两会”营造良好的安全稳定环境, 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紧紧围绕“防疫情、保冬奥、稳经济、稳大局”重大政治任务,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结合冬奥、冬残奥、“两节”和“两会”等重要时段安全形势,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基层现场严督细查,曝光警示,举一反三,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推动扎实开展燃气、危化品安全集中治理,持续深化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冬奥、冬残奥、“两节”和“两会”等重点时段、重大活动期间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领域“百日攻坚"集中行动

各股室、各企业要继续按照《长治市上党区住建领域安全生产领域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集中行动实施方案》(长上住建发〔2022〕13号)要求,持续深化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加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集中行动力度,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活动,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排查整治重大风险隐患。

(二)推进“两项集中治理”

1.燃气。要严格按照有关部署抓好城镇燃气安全,加强宣传教育,加大老旧管网更新力度,全面清理违章占压,7月底前完成全区6.9万多燃气用户“三项强制”改造。同时,全面排查餐饮饭店等场所用气隐患,包括农村地区煤改气在内的,坚决杜绝“双火源”。

2.危险化学品。根据《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整治方案》和中央、省、市分别提出的工作要求,制定工作任务清单,确保集中整治取得实效。督促各危化企业主要负责人和技术人员要在岗在位,及时处置突发情况,严格执行动火、进入受(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局燃气股要分别从经营、运输、储存包括使用的环节全流程监管,确保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

(三)加大安全检查力度

各股室、各企业要紧紧围绕正在开展的“百日攻坚”集中行动加大安全生产检查力度。

1.燃气

重点检查贯彻落实《全国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摸底等情况;燃气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加强管道安全运行监测,推进违章占压处置和老旧管道更新改造等工作情况;燃气场站及管网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情况,具体包括燃气场站、加气站、管网等设施,重点是中、高压燃气管网安全运行情况,老旧燃气管道改造情况,市政燃气管道腐蚀情况以及密闭空间、建筑占压、暗沟(管)敷设等可能发生燃气串气的安全隐患情况等;人员密集场所管道燃气安全使用情况,具体包括人员密集的大型综合体、集贸市场、学校、医院、酒店以及餐饮等场所内燃气管道腐蚀、漏气,管道燃气使用场所通风,燃气报警器安装及运行等情况;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运行状况,具体包括液化石油气非法储存、运输、充装、倒装等行为,重点是餐饮场所液化石油气气瓶放置场所及安装情况、使用不符合要求或超过使用寿命的“瓶、灶、阀、管”等情况;燃气具经营门店销售的燃气具和燃气泄漏报警器产品质量情况。

2.建筑施工

(1)房屋市政工程施工。重点检查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情况;建设单位落实安全生产首要责任,履行建设工程基本建设程序情况;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强化转包、非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工作情况;落实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严格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和执行情况;项目负责人到岗履职,加强施工现场技术交底、安全教育培训以及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情况。

(2)高空作业安全管理。重点检查临边、洞口防护措施是否到位,安全网是否变形、磨损,连接部位是否松脱、是否按规范要求设置,作业人员佩戴安全带是否老化变硬、割裂,钓环是否固定不牢,长度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安全帽是否破损、装配是否牢固,是否存在违章作业等“三违”行为。

(3)工地临时建筑安全管理。重点整治工地内临时建筑私拉乱接电线等违规现象,工人宿舍推广使用集中供热、区域供热、空气能取暖等安全取暖方式,一律使用36V低压供电,严禁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全面排查和拆除使用年限长、存在构件老化或损坏问题等结构安全存在隐患的临时建筑,拆除使用燃烧性能低于A级要求的材料搭建的临时建筑。加强工地内临时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和务工人员消防安全教育,足额配备消防器材,确保临时建筑逃生通道畅通。

(4)建筑工地疫情防控管理。重点整治施工现场外来车辆和人员管控不到位;施工现场公共区域、公共设施通风、清洁、消毒不到位;施工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经停史、旅居史等排查不到位等情况。督促工程项目各方参建主体将疫情防控纳入属地疫情防控体系,配合当地政府和卫健部门,做好施工现场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3.市政运营

(1)城市桥梁。重点检查是否按规定开展城市桥梁安全检测和隐患排查治理,完善城市桥梁安全防护设施;城市桥梁档案信息是否健全完善,城市桥梁安全运行是否处于受控可控状态。

(2)城市供水。重点检查供水厂安全保卫是否严格执行封闭管理规定,是否加强水厂运行管理,确保原水及水厂运行安全;是否开展供水管网巡查维护,对发现的问题是否立即进行整改;是否按规定开展原水、出厂水、管网水水质检测,供水水质是否安全达标。

(3)城市排水防涝。重点检查是否开展城市排水系统清淤、疏浚,保持行洪排水畅通;对降雨时易发生快速汇流的重点部位、立交桥下、地下构筑物等易涝重点区域,是否加大人员和排水设施配备,进行重点防范;对于短时间难以消除的易涝点,是否设立醒目、易于辨识的公众警示标记,是否做好应急抢险和交通疏导等工作。

(4)城镇供热。热力股要重点排查整治城镇老旧供热管网、锅炉、换热站等设施安全运行及紧急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情况。负责城镇供热方面的安全监管排查,保障供热运营安全。

(5)有限空间作业。重点检查是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作业人员是否严格按照规定配备安全防护设备和用品,井下开展检查和清淤作业是否采用机械作业,如确需人工作业,下井作业入员是否具备下井作业资格,并配备气体检测仪器和井下作业专用工具,是否严格落实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和开展经常性应急演练。

4.农村房屋安全

(1)贯彻落实“四办法一标准”。切实加强对农村宅基地审批、规划、设计、施工、监理、使用等全方位的指导和检查,从源头上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督促乡镇规划建设办公室对辖区内农房建设进行监督管理和服务,加强现场管理和日常巡查,确保农房建设安全。

(2)抓好因灾受损农房重建修缮工作。按照《全省农村住房重建修缮实施方案》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技术支持,加强冬季施工质量监管,严格竣工验收,多措并举,确保受损住户全部入住安全住房。

5.物业服务安全

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加强对物业管理区域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确保房屋使用安全和设施设备正常使用。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保持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等畅通。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小区内电动自行车实行集中停放及充电管理。

6.施工工地彩钢夹芯保温板及保温材料安全管理

墙改节能办要对建设项目的保温材料选择是否严格遵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的相关要求进行检查,对施工现场的各种非永久性彩钢板(包括办公用房、宿舍、厨房操作间、食堂、库房等)是否使用低于A级保温材料要求的彩钢夹芯板搭建进行全面检查。

7. 建设项目消防安全管理

消防监督站要加强检查全区在建项目场所总平面布局与平面布置是否改变,是否与备案设计图一致;防火分区与分隔是否改变,与原设计是否一致;建筑安全出口、疏散出口、楼梯通道是否畅通无阻;建筑电气线路、电气设备、防火设备设施和措施等。

(四)开展督导检查

1.各股室要周密安排部署、严格责任落实,对重点企业进行全面检查。

2.春节前至3月底,国务院和省、市、区将派督导组,下沉各地开展冬奥、冬残奥、“两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各股室、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对照部署要求,切实落实责任。

(五)做好值班值守和应急准备

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干部的在岗带班、外出报备等制度,领导要带头,特殊时段各级都要抽查检查,保障信息渠道畅通,坚决杜绝离岗、脱岗和迟报、漏报、瞒报、谎报情况。要加强人员、物资、装备等应急准备,保证一旦有事故灾害发生,能够第一时间发现、上报、处置、救援,最大限 度降低损失,减少伤亡。

三、工作要求

1.做好“百日攻坚”集中行动信息报送工作。各股室、各企业要严格按照《长治市上党区住建系统安全生产领域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集中行动实施方案》(长上住建发〔2022〕13号)文件要求,于每周五下午5点以前将附件2、4 和本周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局“百日攻坚”办公室。

2.做好重点时段信息日报告工作。各股室、各企业在1月31日一2月6日期间实行日报告制度,于每日16时前将当日工作情况(附件)报局安监站。

附件: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检查情况统计表.pdf



长治市上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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