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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2-69399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4-10-26 |
| 发文机关:长治市上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主题词: |
| 标题:公租房申报程序是什么? |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4-10-26 |
我区公租房是集中申报,申报流程如下:
1.申请人持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等证件到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苏店镇、荫城镇提出申请,社区居委会、苏店镇、荫城镇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进行公示(户口所在地与居住地不在同一社区的,居住地社区也要公示,有工作单位的工作单位也要进行公示)。
2.初审合格,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社区居委会,将申请表、证明材料,公示照片上报镇政府,镇政府进行复审、公示,将符合条件的经区民政局复查盖章后,一并上报区住建局。
3.区住建局联合民政局及有关部门进行核查,核查结果在电视台、今日黎都及上党全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通过公开摇号分配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