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政府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政府组成部门>住建局>公开制度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索引号:01236931-5/2021-21662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1-08-18 |
发文机关:长治市上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主题词:政府网站信息 三审三校 制度 |
标题:长治市上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网站信息 “三审三校”制度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1-08-18 |
为了进一步加强长治市上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上党区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和审核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确保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准确、及时、安全、有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长治市上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以下简称局机关)在上党区人民政府网站信息上传和发布工作要本着“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对局机关起草至上党区人民政府网站后台的信息按照本制度进行严格审查,严禁出现错字、漏字或者不规范的词语,特别是国家重大方针政策路线、国家领导人信息、地域名称等错误,确保局机关在上党区政府网后台待审核信息的安全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二条 信息安全审查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范进行,不得随意改变信息公开范围,也不得随意降低信息安全标准。
第三条 局机关要明确分管领导,明确专人负责,按照“谁上传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签发谁负责”的要求,明确任务、责任到人,从而进一步完善网络信息宣传工作。局属各股室要充分认识网络宣传保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细化责任分工,明确工作职责,积极配合共同完成信息公开工作。
第四条 信息按重要程度分为一般信息、重要信息、特级信息三类。一般信息包括局机关的日常工作、会议、工作措施和进展情况等信息,即日常工作动态;重要信息包括局机关重要会议,主要领导重要活动以及重大事项情况等信息,即政务信息;特级信息包括涉及全区的重特大事件、突发性群体事件等信息。当涉及全区重特大事件、突发性群体事件等信息时,由局领导请示分管区领导,由区领导批示同意后方可发布。
第五条 长治市上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上党区人民政府网站信息上传实行“三审三校”制度。
(一)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专人负责一级初审和自查自校。主要是信息员在信息整理、编辑等环节查找信息中是否有敏感信息,是否有错字、漏字和人名、地名表述错误,对信息的保密性、准确性等方面进行自查自校。
(二)局机关的分管领导负责二级复审和校对。主要是对信息员编辑信息的规范性、严肃性、准确性进行全面审核和校对。
(三)局机关的主要负责人负责三级终审和校对。主要是对信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进行再次审查和校对。当遇到重要信息或者敏感信息不能作出准确的判断时,必须向区保密部门或网信部门报告和请示后方能签发。
长治市上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区政府网上信息发布人员必须严格落实上网信息“三审三校”制度,所有上网信息必须填写长治市上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信息公开发布审核表,并由撰写股室负责人签字,再由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专人审核和校对,最后由局领导和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方可发布。没有信息发布审查表的信息一律不得发布。
第六条 涉密信息不得上传至上党区人民政府网站。
第七条 对不按保密规定审核或保密审核不严,导致泄密的,依法追究各负责人的责任。
第八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长治市上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