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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20-26005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4-06-19 |
发文机关:长治市上党区财政局 | 主题词: |
标题:长治市上党区财政局内设机构 | |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简介 | 发布日期:2024-06-19 |
办公室 办公电话:0355-8089417
1、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在上级财政部门指导下,检查、督促、了解党对财政工作的政策、相关财政会议、财政文件及重要工作计划的贯彻实施情况,认真做好上传下达;
2、负责安排财政局党组会议和党组召集的其它会议,做好会前准备、会议记录;根据局党组意见组织起草党组工作所需计划、报告、决定、总结等文件或材料;
3、在局党组领导下,执行好上级领导的指示、决定,协调相关部门的有关工作。统一管理文件的制发,组织制订各项规章制度,发布行政事务通知、通告;
4、组织本单位干部的政治学习、宣传教育,依据党组安排做好相应的思想政治工作;
5、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及处理工作;做好本单位的宣传、信息发布工作;负责文书档案工作、报刊、信函收发、文印及和后勤管理;
6、负责出具各种行政介绍信、证明信;做好党政印章的日常管理和使用工作;
7、处理办公室日常事务工作,加强办公室内部自身建设;
8、完成党政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宜。
预算股 办公电话:0355-8089344
1、贯彻执行国家预算管理制度;
2、拟定全区年度预算管理的指导思想、原则和工作重点;
3、负责全区收支预测;
4、指导全区预算管理工作,汇总和编制年度全区财政预算(包括向区人代会报送总表和汇总备案预算);
5、办理市对区决算结算的相关工作;
6、负责上级对区转移支付工作,负责区本级财政决算审计整改等有关工作;
7、组织执行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
8、对政府债务实行预算管理;
9、负责政府性债务统计分析,评估监控、预警防控、应急处置政府债务风险;
10、负责全区政府债务预算管理工作;
11、指导并监督全区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
12、负责全区乡镇决算、存量资金的填报、汇总、分析工作;
13、负责全区预算信息公开等。
国库股 办公电话:0355-8081226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国家金库管理制度和政府总预算会计制度;
2、负责全区财政资金调度;跟踪分析全区预算执行情况;
3、编制并汇总区级及全区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
4、审核区级政府各部门财务报告,合并编制全区政府综合财务报告;
5、统一管理区财政的银行开户;
6、统一管理和审批区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和年检;
7、管理区级非税收入专户;
8、研究和推行区级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全区推行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工作。
行政政法股 办公电话:0355-8082320
1、负责掌握行政、政法等职能部门业务工作的基本情况,并参与分管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和研究制度工作;
2、负责制定行政性经费和财务管理制度;
3、会同分管部门研究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建议、研究提出下年度预算编制部门需考虑的因素;
4、研究提出财政支持的项目,组织可行性分析论证,提出预算安排的重点及顺序;
5、审核提出下年度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配合相关股室做好预算绩效考核工作;
6、制定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配合牵头股室审核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
7、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教科文股 办公电话:0355-8082817
1、负责教育、文化、体育、党校、档案等分管部门业务的基本情况,并参与分管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
2、负责制定事业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贯彻执行《事业单位财务规划》;
3、会同分管部门研究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建议,研究提出下年度预算编制需考虑的因素;
4、研究提出财政支持的项目,组织可行性分析论证,提出预算安排的重点及顺序;
5、审核提出下年度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诶情况,进行项目完成后的效益考核;
6、制定实施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审核分管部分和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
7、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社保股 办公电话:0355-8082306
1、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保、民政、退役、卫体、残联、疾控、医疗集团等部门单位预决算编制工作;
2、负责全区社保基金月报、季报及决算编制工作;
3、根据市财政局对应科室分配下达的指标文件,及时通知各预算单位提供单位提供分配资金明细、政府经济科目和部门经济科目,下发相应本级资金文件到各预算单位;
4、负责所属预算单位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的操作、扶贫资金监控平台和直达资金监控双系统的录入、支付对接工作及惠民惠农“一卡通”资金发放信息系统的审核工作;
5、配合相关股室对所属各预算单位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追踪问效;
6、做好上级财政和局机关安排的其他工作。
农财股 办公电话:0355-8082205
1、深入贯彻执行各项财政支农政策;
2、管理各项财政支农资金;
3、监督财政支农项目实施中资金的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
4、审核区级农口各主管部门的年度财务预决算;
5、提出下年度财政支农资金预算建议;
6、管理农口各部门政策性支出及专项贷款贴息;
7、为区政府研究制定农业投入政策提供决策依据。
地方金融股 办公电话:0355-8082519
1、按规定管理政策性金融业务,对地方金融机构的财务与资产实施监管,承担融资性信用担保机构的管理;
2、具体承担全区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申报、转赠、转贷、偿还和财务管理工作,管理全区清洁发展基金委托贷款工作并对项目进行监督、协调和指导;
3、负责管理实施全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工作;
4、负责管理全区养殖业、种植业和林业政策性保险保费补贴工作;
5、负责普惠金融专项补贴资金报表工作;
6、负责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和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的相关工作;
7、完成领导交代的其他相关工作。
经济建设股 办公电话:0355-8082029
1、承担发改局、工信局、能源局、安监局、交通局、运管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环保局、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供销社、城镇社、粮食管理中心、园林中心等方面部门预算的有关工作;
2、负责监督分管部门预算的执行情况;检查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及到位情况;
3、审核分管部门(单位)的年度决算;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监察评审股 办公电话:0355-8081269
1、拟定长治市上党区财政监督检查政策和制度;
2、监督财税法规、政策和财经纪律的执行情况,承担会计信息质量有关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财政专项资金监督检查,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结算评审,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3、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4、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资股 办公电话:0355-8081765
1、负责办理全区行政事业人员统发工资,督促代理银行按时、准确将工资发放到个人工资帐户;
2、汇总工资统发数据,为单位提供工资查询业务;
3、根据编制部门的编制手续,组织、人社部门工资手续动态调整工资统发人员的单位、工资项目和标准;
4、根据预算编制要求,提供人员工资支出基础;
5、负责汇总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财政配套资金;
6、负责日常维护和管理工资统发数据库。
财政预算评审中心 办公电话:0355-8089417
1、贯彻执行财政预算评审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
2、承担区级部门预算项目评审工作,承担区级财政投资项目工程预算的评审工作;
3、承担区级财政预算项目支出标准的制定和评估,承担区级财政预算绩效评价工作;
4、负责区级ppp项目管理;
5、办理区级财政交办的其他事项。
采购办 办公电话:0355-8080743
1、负责《政府采购法》的贯彻落实,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政府采购政策,拟订区级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办法及规章制度;
2、指导全区政府采购业务工作,完成全区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
3、负责对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进行管理监督;
4、负责受理政府采购投诉事宜,对在政府采购中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做出处理;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预算绩效股 办公电话:0355-8089417
1、制定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并对有关制度和办法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组织、指导预算部门编制绩效目标,负责绩效目标的审核及批复;
3、组织、指导预算部门进行预算执行绩效运行跟踪监控;
4、组织、指导预算部门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审核预算部门绩效评价报告,并提出审核意见反馈预算部门;
5、组织预算支出重点绩效评价、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以及其他预算支出和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工作;
6、负责绩效评价结果的反馈和应用,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规定范围内逐步公开重大项目的预算绩效管理信息;
7、定期向上级财政部门和区人民政府报告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8、负责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提供信息技术支撑。
国库支付中心 办公电话:0355-8083376
1、办理国库集中支付资金拨付,提供全面及时准确的支付信息。
2、协助办理资金清算、账户管理、预算动态执行监控、国库会计核算业务。
3、协助开展政府财务报告编制、预决算数据审核等业务。
4、协助开展预算执行调研、监控检查及财会督查等工作。(五)办理非财政资金专户往来业务。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综合会计股 办公电话:0355-8088797
1、负责全区保障性安居工程(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的拨付与支出进度管理;
2、负责监督和管理中央及省级彩票公益金项目资金的使用;
3、积极配合相关单位争取中央、省级彩票公益金项目;
4、负责指标文件接收、转支出、编辑、送审、调整、调剂,督促业务单位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支出进度;
5、负责规范全区公务员工资津贴、补贴,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做好监督工作;
6、负责政府购买项目监管工作,稳步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评价工作的开展;
7、负责转发上级涉及收费相关政策文件,指导非税收入;
8、负责加强票据管理,持续推进票据电子化管理工作;
9、经费保障到位,持续推进颁证清零工作有序进行;
10、创优营商环境,持续做好减税降费工作;
11、负责全区会计人员资格管理;
12、负责全区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变更、调转审核工作;
13、负责全区会计政策宣传贯彻工作,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制度》等政策法规的宣传指导工作;
14、负责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
15、负责全区会计基础规范工作;
16、负责全区会计机构监督管理工作;
17、负责全区会计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及证书发放工作;
18、负责全区代理记账机构监督、检查工作;
19、负责全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日常管理及年度培训工作;
20、负责全区农村财会人员年度培训工作;
2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资产管理股 办公电话:0355-8083073
1、负责全区行政事业性、国有企业、国有自然资源类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2、组织制定全区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处置、调剂、出租、出借进行监督管理;
3、负责行政事业单位产权登记、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资产清查等工作;组织拟定资产配置标准和相关费用标准,审核编制资产购置预算和审批购置事项;
4、负责组织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工作,组织监管企业国有资本收益上缴;负责监管企业领导人员薪酬制度改革和收入分配管理工作,对企业及负责人的经营业绩考核;
5、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对全区国有资产实行动态管理;
6、负责区属国有企业改革专项资金的管理;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