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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16-05504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16-09-30
发文机关财政局 主题词
标题长治县财政局 2015年长治县决算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主题分类其他 发布日期2016-09-30

长治县财政局 2015年长治县决算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2015年长治县财政决算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法》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地方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晋财预[2014]28号)文件要求,政府财政部门负责政府总预算、决算的公开。根据决算公开的有关要求,现将我县财政决算转移支付情况说明如下:

根据我县2015年财政总决算,2015年度,我县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收入79929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6418万元(增值税和消费税税收返还收入4266万元;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1735万元;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417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38379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2546万元;革命老区转移支付收入46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2918万元;结算补助收入3367万元;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收入74万元;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收入1284万元;义务教育等转移支付收入4133万元;基本养老保险和低保等转移支付收入4759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转移支付收入9813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收入1600万元;固定数额补助收入7839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513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上解上级支出400万元。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收入2497万元,全部为专项补助收入。

我县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收入中,财力部分转移支付资金根据上级提前告知的有关要求,已经在2015年度预算收入中进行包含,并安排相关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收入根据要求及时进行了下达,根据项目进度及有关要求暂无法支付的资金进行了专项结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