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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16-05502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16-09-30 |
发文机关:财政局 | 主题词: |
标题:长治县财政局 2015年长治县“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 |
主题分类:其他 | 发布日期:2016-09-30 |
2015年长治县“三公”经费说明
根据《预算法》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地方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晋财预[2014]28号)文件要求,政府财政部门负责政府总预算、决算的公开。根据决算公开的有关要求,现将我县“三公”经费情况说明如下:
根据我县2015年度部门决算,2015年我县三公经费共944万元,较上年减少285万元,下降23.18%。其中:公务接待费109万元,基本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费835万元,较上年减少289万元,下降25.7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35万元,较上年减少158万元,下降15.94%,无公务用车购置)。全县无因公出国(境)情况。
2015年,我县公务用车保有量482辆,较上年减少49辆,下降9.2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36个,较上年减少127个,下降48.29%;国内公务接待人次935人,较上年减少1117人,下降5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