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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15-14230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15-08-03 |
发文机关:财政局 | 主题词: |
标题:2014年度财政决算报告 | |
主题分类:财政 | 发布日期:2015-08-03 |
长治县财政局
2014年度财政决算报告
201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一年,是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一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的重要一年。一年来,我县财政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财政部门的亲切指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围绕“五五”战略和“四个发展”的工作大局和全县年初制定的财政各项工作任务,努力克服严峻经济形势不利影响,认真进行分析研究,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基本完成了全市财政调整收入任务,财政支出在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基础上,重点支出和民生支出项目得到较好的保障。
一、 政府性收支及平衡情况
(一)财政总收入2014年,全县财政总收入累计完成369965万元,为预算539023万元的68.64%,同比减少23.34%,减收112654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累计完成157031万元,为预算244185万元的64.31%,同比减少29.03%,减收64240万元;上划中央收入累计完成167045万元,为预算232209万元的71.94%,同比减少18.44%,减收37760万元;上划省级收入累计完成30593万元,为预算41757万元的73.26%,同比减少18.84%,减收7102万元;上划市级收入累计完成15296万元,为预算20878万元的73.26%,同比减少18.85%,减收3552万元。分部门完成情况是:国税部门完成181285万元,占计划227400万元的79.72%,同比减少7.12%,减收13887万元;地税部门完成102698万元,占计划163700万元的62.74%,同比减少33.35%,减收51388万元;财政部门完成85982万元,占计划147929万元的58.12%,同比减少35.53%,减收47379万元。另外全县基金收入完成57067万元,为预算20000万元的285.34%,同比增长104.12%,增收29109万元。
从2014年财政总收入分级次情况看,上划中央收入占财政总收入的45.15%,较上年提高2.71个百分点,上划省级占财政总收入的8.27%,较上年提高0.46个百分点,上划市级收入占财政总收入的4.13%,较上年提高0.22个百分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占财政总收入的42.44%,较上年降低3.41个百分点。从2014年财政总收入分系统情况看,国税系统收入占到财政总收入的49%,较上年提高8.56个百分点,地税系统收入占到财政总收入的31.93%,较上年降低4.17个百分点,财政部门收入占财政总收入的23.24%,比上年降低4.39个百分点。在财政总收入总体降低的基础上,地税系统与财政系统征收收入降低幅度较大,分别达到33.35%和35.53%,由于地税系统收入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所占比例较大,加上财政部门收入全部为地方收入,导致财政总收入分级次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降低幅度最大,我县财政收入中非税收入所占比例较大,且随煤炭市场波动较大,财政收入中结构性矛盾仍然很突出。
(二)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014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57031万元,为预算244185万元的64.31%,减收87154万元,同比减少29.03%,减收64240万元,分项目完成情况是:税收收入完成71049万元,为年度预算96256万元的73.81%,短收25207万元,同比减少19.18%,减收16861万元;非税收入完成85982万元,为年度预算147929万元的58.12%,短收61947万元,同比减少35.53%,减收47379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具体项目完成情况是:
1、增值税完成21415万元,为年度预算26721万元的80.14%,短收5306万元,同比减少0.8%,减收173万元。
2、营业税完成10008万元,为年度预算11825万元的84.63%,短收1817万元,同比减少13.25%,减收1528万元。
3、企业所得税完成17517万元,为年度预算30584万元的57.28%,短收13067万元,同比减少40.48%,减收11911万元。
4、个人所得税完成2513万元,为年度预算3301万元的76.13%,短收788万元,同比减少2.71%,减收70万元。
5、资源税完成4635万元,为年度预算4125万元的112.36%,超收510万元,同比增长16.69%,增收663万元。
6、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3543万元,为年度预算7000万元的50.61%,短收3457万元,同比减少15.36%,减收643万元。
7、房产税完成2596万元,为年度预算4700万元的55.23%,短收2104万元,同比减少27.85%,减收1002元。
8、印花税完成1138万元,为年度预算1900万元的59.89%,短收762万元,同比减少0.78%,减收9万元。
9、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1171万元,为年度预算1500万元的78.07%,短收329万元,同比增长17.93%,增收178万元。
10、土地增值税、车船税、耕地占用税和契税完成6513万元,为年度预算4600万元的141.59%,超收1913万元,同比减少26.65%,减收2366万元。
11、专项收入完成26543万元,为年度预算23080万元的115%,超收3463万元,同比减少29%,减收10843万元。
12、行政性收费完成4417万元,为年度预算6400万元的69.02%,短收1983万元,同比减少25.45%,减收1508万元。
13、罚没收入完成3582元,为年度预算4000万元的89.55%,短收418万元,同比减少0.25%,减收9万元。
14、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49261万元,为年度预算113249万元的43.5%,短收63988万元,同比减少41.65%减收35158万元。
15、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完成1856万元,为年度预算800万元的232%,超收1056万元,同比增长12.62%,增收208万元。
16、其他收入完成323万元,为年度预算400万元的80.75%,短收77万元,同比减少17.6%,减收69万元。
从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决算与预算比较情况看,2014年我县各项税收入中,主体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及城市维护建设税等都比预算短收,短收额达28049万元,其他税种如资源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等虽有超收,但超收额度不大并且剔除一次性因素后增长没有持续性,总体税收收入短收达25207万元。究其原因,首先我县税收收入仍严重倚重煤炭,其次受全国经济形势影响,煤炭市场仍未有效恢复,全县税收收入态势仍不明朗,全县经济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实现全县经济转型发展的任务十分艰巨。
与此同时,全县的非税收入仅完成全年预算收入的58.12%,短收达61947万元,同比减少35.53%,减收47379万元。究其原因,主要是我县上年加大了对改制煤炭企业股利股息收入清缴力度,加上煤炭企业效益很差,全年共征缴49261万元,比上年84419万元减收35158万元。其他非税收入中除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比上年增加208万元,其他项目均比上年有所减少。
(三)公共财政支出全县公共财政支出232451万元,占调整预算270682万元的85.88%,同比减少17.72%,减支50047万元。全县公共财政支出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225万元,占调整预算11299万元的99.35%,同比减少48.51%,减支10574万元。
2、公共安全支出8753万元,占调整预算8753万元的100%,同比增加7.85%,增支637元。
3、教育支出33530万元,占调整预算38136万元的87.92%,同比减少8.59%,减支3151万元。
4、科学技术支出1733万元,占调整预算1733万元的100%,同比减少31.88%,减支811万元。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628万元,占调整预算3728万元的97.32%,同比减少4.83%,减支184万元。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858万元,占调整预算36350万元的98.65%,同比增长35.86%,增支9464万元。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773万元,占调整预算22875万元的99.55%,同比增长16.77%,增支3271万元。
8、节能环保支出4097万元,占调整预算4851万元的84.46%,同比增长49.69%,增支1360万元。
9、城乡社区支出11802万元,占调整预算14718万元的80.19%,同比减少34.98%,减支6349万元。
10、农林水支出17010万元,占调整预算20660万元的82.33%,同比减少10.12%,减支1916万元。
11、交通运输支出2861万元,占调整预算2881万元的99.31%,同比增加37.68%,增支783万元。
1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7264万元,占调整预算37298万元的99.91%,同比增长68.71%,增支15176万元。
1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014万元,占调整预算1018万元的99.61%,同比增加17.91%,增支154万元。
14、金融支出101万元,占调整预算101万元的100%,同比减少99.75%,减支39565万元。
15、援助其他地区支出238万元,占调整预算238万元的100%,同比增长36.78%,增支64万元。
16、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35339万元,占调整预算56188万元的62.89%,同比减少35.35%,减支19319万元。
17、住房保障支出4655万元,占调整预算8985万元的51.81%,同比增长63.62%,增支1810万元。
18、粮油物资储备支出464万元,占调整预算464万元的100%,同比减少30.02%,减支199万元。
19、国债还本付息支出77万元,占调整预算77万元的100%,同比增长71.11%,增支32万元。
20、其他支出29万元,占调整预算329万元的8.81%,同比减少96.18%,减支730万元。
(四)公共财政收支平衡2014年,按照财政管理体制计算,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57031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70491万元,债券转贷收入67万元,上年结余收入47328万元,调入资金5338万元,收入总计为280255万元。当年公共财政支出232451万元,体制上解支出400万元,债券还本支出167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000万元,调出资金15万元。收支相抵后,滚存结余39222万元,减去结转下年支出38231万元,净结余991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 2014年,全县基金收入完成57067万元,加上年结余收入43859万元,上级专项补助收入4944万元,调入资金15万元,收入合计105885万元。当年基金支出42550万元,收支相抵后,滚存结余63335万元。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支平衡 2014年全县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完成720万元,加上年结余收入6725万元,收入合计7445万元。当年专户管理资金支出1611万元,收支相抵后,滚存结余5834万元。
二、财政经济运行情况
(一)财政收入持续下滑 2014年,在国内外经济下行压力进一步加大的影响下,我县地区生产总值完成155亿元,较上年减少12.09亿元,减少7.24%,总体经济持续下滑。在此基础上,我县主导产业煤炭行业继续下挫,财政收入持续下滑,财政形势更加严峻。与此同时,城乡居民收入持续增长,2014年全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542元,较上年增加2162元,增长9.25%,农民人均纯收入13275元,较上年增加1493元,增长12.67%,财政总收入完成369965万元,财政总收入占地区生产总值的23.87%,比上年减少4.86个百分点,财政总收入下降速度高于地区生产总值下降速度,财政收入集中度总体呈下降趋势。我县财政收入持续下滑,首先是我县财政收入结构不合理。我县的主导产业煤炭行业,提供的税收占全县税收收入的九成以上,我县主体税种中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2014年共完成230747万元,占税收收入81.25%,其来源主要是煤炭行业,其中增值税上缴比例达86.25%,企业所得税上缴比例达78%,财政收入结构极不合理。虽然调整产业结构我们努力了多年,但由于近年来煤炭市场的快速发展,我们将精力过度倾注于煤炭企业的技术升级和产能扩张,憧憬于财政收入跨越发展,主导经济发展的积极因素成为了全面可持续发展的制约因素,忽视了地面工业企业成长壮大和第三产业协调发展,如今屈指可数的地面工业企业中,除振东制药已初见成效,成功汽车正在产销量的爬升期,离盈销平衡点仅一步之遥而初具规模,其他企业离实现税收还有很长一段距离。其次是我县煤炭市场更加低迷。全县保有的33户煤矿(其中24户煤矿分属六大主体集团,单独保留煤矿7户,准备关闭注销煤矿2户),前些年进行了大规模的现代化矿井改造,煤炭井田面积176平方公里,保有地质储量73.93亿吨,年设计生产能力3600万吨,2014年实际产量达到2591万吨,生产成本较其他产煤省份煤矿高。加上中南铁路的开通,其他产煤省份低成本煤炭对我县传统周边省份电煤销售市场冲击较大。特别是近年来,煤炭由卖方市场转为买方市场,价格持续下跌,原煤平均销售价格359.61元/吨,同比下降28.17%,吨煤价格同比下跌141.05元,在此情况下,部分企业实行关井限产、保价销售等政策,虽然产销量较上年大幅度增长,但全县煤炭生产企业今年仅实现销售收入93亿元,同比减少3亿元,仅增值税就减收7200万元。
(二)各项事业协调发展 2014年,我县立足于财政收入实际,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坚持“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方针,在压缩“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的基础上,按照“厉行节约,依法理财,保障重点,关注民生”的原则,积极调整工作思路,统筹安排资金,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重点,保证了各项事业的协调发展。一是全县足额安排工资性支出,对公务员及参公人员工资全面进行保障,对教育、卫生等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改革进行落实,对中央确定的机关事业人员调资政策进行落实,确保人员工资按月及时发放;二是对教育、科学、农业等重点支出进行了保障,全县公共财政教育支出中,支付中小学公用经费2652万元,全县幼儿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教育学杂费的实现全免,中小学校舍安全改造工程支出3225万元,“双安工程”全面实施,“学生蛋奶营养餐工程”支出1132万元,受益学生38309人次,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和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全部落实,对7980名贫困学生发放生活补贴444万元,教学设施进一步改善,校园环境安定有序,促进了我县教育事业的发展。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支出1620万元,支持企业进行技术研究与开发。农林水事务支出117010万元,各项支农、强农、惠农政策全面落实,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按要求实行一卡通发放1559万元,农机购置补贴发放190万元,在此基础上,村级组织“一事一议”奖补资金1099万元,改善了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全县特色现代农业示范区扎实推进,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新技术的推广,增强了我县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拓宽了农民增收渠道,极大的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三是关系民生的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支出全面加强。在继续提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水平基础上,对全县差额补助和自收自支单位养老保险缺口资金财政进行了补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和对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按高于规定标准进行了补助,对个人缴费政府补助资金足额进行了配套。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及城乡医疗救助足额进行了配套,城乡医疗保险成果得以巩固。对城乡低收入居民、农村集中供养、分散供养的五保户、全县优抚对象等低收入群体进行了补助。
(三)财政管理逐步规范 2014年,我县逐步规范财政管理,首先是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在编制部门预算的过程中,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重点,提高了预算编制精度。其次是切实加强经费审核。在严格按照预算执行的同时,财政资金审核关口前移,对各预算单位的经费,由预算单位提供资金使用明细,分管股室从严审核把关,及时提出合理建议,从而减少了预算追加。三是加强结转结余资金管理。2014年,我县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的要求,我县对结转结余资金进行了清理,对财政部门连续两年未使用的结转资金进行了平衡,对预算单位集中支付结转结余资金1.25亿元,按照《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步加强地方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的通知》(晋财预〔2013〕133号)进行了统筹,盘活了财政存量资金,优化了财政资源配置。四是财政决算工作有序开展。2014年,我县印发了《长治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14年部门决算工作的通知》(长县财库〔2014〕4号),对决算核查、决算批复、决算公开等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印发了《长治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13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长县财库〔2014〕5号),将2013年度部门决算批复至各预算单位,各单位按要求对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情况进行了公开。
(四)财政改革稳步推进 2014年,我县围绕财政资金安全这条生命线,稳步推进各项财政改革。一是我县作为扩权强县试点县之一,为全面、完整地反映政府综合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按照《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编工作的通知》(晋财库[2014]10号)精神,试编了2013年度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二是加强对财政专户的管理,2014年12月,我县根据财政部《关于核准山西省市县级存量财政专户有关情况的通知》(财办库〔2014〕483号)及省市财政部门有关文件要求,将我县基本建设资金、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等专户进行了撤销。三是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和财政资金未实现支付前保留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内的基本要求,对支付过程中不规范行为进行了改进和完善,取消了义务教育资金向教育实有资金账户拨付的不规范支付方式,全县基本实现了所在单位、所有资金的规范集中支付,并加强了预算单位现金管理,按照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推进全县公务卡使用。四是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全面上线运行,为财政资金安全提供了保障。通过建立和健全财政管理制度,全县财政资金安全管理迈上了新台阶。
三、财政运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4年,在国内外经济下行压力进一步加大的影响下,我县财政收入出现全面减收,税收收入中主体税收收入全面减收,非税收入受煤炭市低迷的影响,对改制煤炭企业股利股息收入减收达3.5亿元,全县财政收入减收的态势未有改观,财政支出在保障基本支出和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重点支出的同时,对“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进行了压缩,与全县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等建设和发展资金的需求仍有较大差距,对今后财政工作的提出了新的挑战,我县财政运行中仍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财政收入结构不合理,全县财政收入仍倚重于煤炭行业,虽然我县煤炭企业技术改造相继完成,现代化矿井初步形成,但受煤炭市场价格影响,部分企业实行关井限产及限价销售等保护政策,产能的提高并没有反映在产量和销售的增长上,煤炭企业利润反而大幅下降。同时非煤行业税收虽有增长但总量仍偏小,全县财政收入面临新的挑战,转型发展的任务还十分艰巨。二是财政支出中刚性支出增长较快,工资性支出、社会保障支出、教育、科学、农业等法定支出以及城乡建设支出等增长迅速,在全县人民充分享受经济发展带来的实惠同时,新时期各类社会矛盾的解决及社会风险的化解对财政的依赖性增强,财政支出中的不确定因素积聚的风险加大。三是财政改革不到位、制度不健全、监督不完善的问题仍然存在,加强财政管理制度改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仍是当前财政工作的重点之一。
四、2015年财政工作的要点
2015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收宫之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今年全县财政工作要点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坚持提高经济发展质量的效益为中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全面加强财政收入管理,继续深化财政管理改革,全面推行预算绩效管理,为全县社会和谐稳定和县域经济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一)全面加强财政收入管理 当前我国经济处于一个结构调整阵痛期,增长速度换档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特别是对煤炭资源过重依赖的我县来讲,这种状况更为显著。我们要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当前我县经济发展实际出发,正确认识我县的财政收入结构矛盾,正确面对我县经济结构转型的困难,认真分析面临的严峻经济形势,全面加强财政收入管理。一方面要加强调研,充分把握组织财政收入的主动,发掘财政收入的潜力,做到应收尽收,另一方面要充分估计短期内经济运行的压力,在今年的财政收入管理中,要在抓好税收收入的同时,注重抓好非税收入管理。一是按照“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惩治腐败、清缴欠税”的工作方针,以重点企业、重点税源为切入点,严格执法,强化征管,确保各项税收应收尽收;二是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煤炭资源价款、水资源费、排污费及矿产资源补偿费等专项收入的征收管理,完善征收管理制度和经费保障机制,防止减征收入和规避财政监管情况的发生;三是强化国有资产管理,完善国有资产处置监督,确保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全额入库;四是严格按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法的要求,加强政府参股的煤炭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管理,防止政府股东利益边缘化;五是加强重点行业管理,结合营改增、我省清费立税及暂停征收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工作,加强分析对比,确保各项收入及时足额征收。
(二)继续深化财政管理改革 要按照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要求,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特别是“三公”经费支出,努力降低行政成本,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坚持民生优先,使人民群众得到更多的实惠,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重点向教育、医疗卫生、就业、社会保障、文化、保障性安居工程等民生领域倾斜,充分发挥财政在收入分配中的职能作用,在保障财政经济持续发展的基础上,努力提高居民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体的收入,将改革的成果惠及全县人民。一要继续推进部门预算编制改革,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按照新预算法规定,编制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进一步细化部门预算支出,科学划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合理使用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认真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为预算执行工作提供保证;二要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和财政部“从2015年起将基金预算中用于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以及主要用于人员和机构运转的项目收支列入一般公共预算”的规定,将地方教育费附加、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和教育资金、育林基金、森林植被恢复费、水利建设基金等列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同时取消城市维护建设税、排污费、探矿权和采矿权价款、矿产资源补偿费等专款专用的规定,统筹安排这些领域的经费;三要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按照所有资金、所有单位全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要求,积极协调,研究将工资性支出纳入国库集中支付,同时严格按照预算安排、用款计划、项目进度、有关合同和规定程序及时办理资金支付,涉及政府采购的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对纳入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项目,要实行公务卡支付,对预算单位不同预算科目、不同项目资金调剂使用的进行审批管理,对不符合预算要求,不按预算科目、项目执行的要坚决拒付,对转拨资金、上级向下级拨款或下级向上级缴款的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整合国库管理机构和业务,优化国库集中支付流程,全面强化预算执行监管;四要紧紧围绕资金安全这一底线,努力克服工作中存在的用人不当、制度不全、监督不力、忽视预防等方面的问题,抓住资金、账户、票据、项目等关键环节管理,完善制度,规范流程,继续加强财政专户和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进一步清理财政对外借款,切实保障财政资金安全;五要做好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等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公开力度,细化公开内容,按要求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经济性质分类款级进行公开,全面接受人大监督、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切实强化财政服务水平建设。
(三)全面推行预算绩效管理 要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2014年县级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方案>的通知》(财预[2014]285号)要求,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改进预算管理制度,保障各项民生政策的落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从规范预算编制、优化支出结构、盘活存量资金、加强债务管理、控制供养人员等方面入手,按照新《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等文件要求,全面加强政府绩效管理,完善公共财政体系,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全面推进覆盖所有财政性资金,贯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体制。树立“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用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管理理念,建立和健全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优化财政资金投向领域,切实保障民生支出,加大社会保障、医疗保障、住房保障等重点项目投入,使财政资金向民生服务项目倾斜,建立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常态机制,将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起钩来,促进全县支出管理绩效的提高,从而达到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质量的目的,促进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
二○一五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