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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21-17493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2-02-10
发文机关长治市上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词
标题长治市上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
主题分类其它 发布日期2022-02-10

长治市上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一)办公室  办公电话:0355-8089873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机要、会务、政务信息、政务公开、保密、档案、信访、安全、值班等工作;负责重要工作督查督办;承担全区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协调工作;承担协调全局性的调研工作,贯彻落实市场监督管理的有关政策;负责区人大、区政协、区政府批转的有关质询的答复和处理;组织协调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本局的党务、统计、宣传、信息和办公自动化工作;负责本局的基本建设、固定资产管理和物资装备工作;负责机关后勤管理工作。

  (二)人事教育股  办公电话:0355-8089873

    负责本局的精神文明建设、工青妇以及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本局机构编制、人事工作;负责股(所)长的考察、任免及其他人员的调配工作;负责本局一般干部的年度考核工作;负责本局专业技术职务的申报工作;负责本局基层建设、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制订并组织实施本局教育发展计划,指导本局培训和学历教育工作;负责承办本局奖励、着装、评残等工作。 

  (三)信用信息监管股  办公电话:0355-8089873

  拟定全区市场主体信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全区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工作,牵头组织协调“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工作;承担本部门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抽查事项清单的编制和动态调整工作;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 

  (四)财务股  办公电话:0355-8083634

    负责组织各项财务法规的贯彻实施和检查;负责行政、事业税费的预算和决算到初审汇总及专项经费的申报和决算审核汇报;负责领拨各项经费;负责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的汇总工作;负责专用票据的管理工作;负责本局各项财务收支核算和工资发放工作;负责代管协会的会计核算工作。 

  (五)法制股  办公电话:0355-8082866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负责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审核、清理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赔偿工作;承担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复核和听证工作;负责法制宣传和培训工作。 

  (六)经济检查股  办公电话:0355-8082015

    拟订全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拟定制止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的具体实施意见、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协调、查处市场中的垄断、不正当竞争、走私贩私、传销和变相传销及其他经济违法违章案件;组织查处严重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和流通领域假冒伪劣商品案件。 

  (七)市场交易监督管理股  办公电话:0355-8082057

    拟订全区合同行政监管、商品交易市场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依法组织指导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 

  指导全区广告业发展工作;拟订实施全区广告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全区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监测全区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组织指导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指导促进全区公益广告发展工作。 

  组织指导全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战略推进计划;承担全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作;承担原产地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特殊标志和奥林匹克标志、世界博览会标志等官方标志相关保护工作;负责知识产权争议、纠纷调处工作;组织开展专利导航及风险预测预警工作;承担知识产权统计调查分析发布及专利奖补、奖励等工作。 

  拟订和实施强化知识产权运用服务的制度措施;组织开展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的指导工作;协调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及保险工作;拟订和规范全区知识产权交易的制度措施;指导和规范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依法监督和管理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及其他服务机构;组织知识产权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实施知识产权专项资金计划;指导开展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创建工作。 

  (八)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  办公电话:0355-8082048

    拟订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协调全区网络市场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协调网络商品交易违法行为查处工作;组织指导网络商品交易平台和网络商品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区网络商品交易市场监管监测平台建设及应用工作。 

  (九)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股  办公电话:0355-8082866

    负责指导下属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区委的指示和决定;贯彻落实上级关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指示和决定,制定工作规划和目标;开展调查研究,探索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开展党建工作的思路和方法,掌握下属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基本情况,及时提出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做好辖区内企业党组织组建、党员和党组织作用发挥、党员教育和管理等工作;指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发展的新党员和预备党员的转正,做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党员、转正党员、党务工作者的培训工作;做好辖区内及全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统计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数据汇总、上报、综合利用工作;做好非公党委公文起草、上传下达和后勤保障工作;做好非公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股  办公电话:0355-8089885

    拟订推进质量强区战略的措施、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制度、重点监督抽查产品目录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质量激励制度、产品质量提升制度、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和产品防伪工作;组织一般质量事故调查,参与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承担产品质量区级监督抽查、分类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上级风险监控(监测)后续处置工作,承担和指导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地方和专业性监督;承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工作;承办区质量强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一)标准、计量和认证认可监督管理股

    拟订推进标准化战略的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承担计量标准、计量标准物质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组织实施地方计量检定规程和技术规范;承担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计量数据使用;协调指导和监督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制定工作;承担标准化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全区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相关工作;管理商品条码工作;组织实施认证认可、合格评定和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制度;按规定承担全区检验检测机构和评审员监督管理相关工作;落实国家检验检测行业发展规划,规划指导全区检验检测认证行业发展。 

  (十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股  办公电话:0355-8082021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对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负责对全区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查处相关重大违规违法行为;指导和协调特种设备应急救援工作;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 

  (十三)投诉举报中心  办公电话:0355-8089444

    受理消费者来电来函、来访、网上、短信的咨询、申(投)诉、举报指导、协调、检查、考核所属1231512365、12331、12358机构及网络单位的申诉举报工作向消费者宣传法律法规、政策负责本地区1231512365、12331、12358网络建设受理消费者申诉直接涉及本地区的各类消费申诉和群众举报的经济案件,并向相关业务及有关职能部门分流转办、移送、催办、督办及协调办理各类消费者申诉和群众举报的经济案件做好登记、统计工作,综合分析申诉举报动向,及时反映群众的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在各类媒体上适时进行消费警示、提示;负责“五进”工作的开展。 

  (十四)食品生产流通监督管理股(食安办)  办公电话:0355-8082073

    组织对食品(保健食品、食盐、酒,下同)生产加工环节、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组织监督实施食品生产环节、经营环节安全监管规范;组织监督召回不安全食品工作;参与调查处理食品生产环节、经营环节安全事故。 

  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全区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全区食品安全应急处置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参与全区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牵头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重大整治和联合执法检查;督促督办食安委成员单位及各乡镇办食安办开展食品安全工作;负责收集全区食品安全信息。 

  (十五)餐饮服务监督管理股  办公电话:0355-8082043

    组织对食品消费环节经营的安全监督管理;组织指导重大活动餐饮食品安全保障;组织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信息发布等工作。 

  (十六)药械化妆品监督管理股  办公电话:0355-8082002

    组织开展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工作的指导培训;组织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相关综合性文件和重要报告的起草工作组织对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的日常和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对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以及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和交易服务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资料的收集、核实、评价、反馈和上报;参与严重不良反应的调查与评价协助调查药品不良事件;组织开展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的宣传工作参与配合全区药品、医疗器械重大案件的查处及应急处置工作。

  (十七)价格监督管理股

    拟订全区有关价格收费监督检查的政策措施和具体办法;组织指导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全区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查处全区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推行价格、收费公示制度,建立健全价格社会监督和举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