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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20-09932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0-04-09 |
发文机关:长治市上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主题词: |
标题:长治市上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 | |
主题分类:其他 | 发布日期:2020-04-09 |
为贯彻落实《长治市上党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长上政办发〔2019〕43号)有关要求,进一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确保及时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9年,我局进一步强化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简称“三项制度”)的配套制度建设,健全完善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约束机制。2020年,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许可等行为得到有效规范,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形成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市场监管执法体系。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不宜公开的信息外,及时依法向社会公开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基本信息、结果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1.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制定长治市上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建立执法决定信息公开发布撤销更新制度。建立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
2.强化事前公开。公布行政执法人员清单,审核确认行政执法人员。编制并公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行政执法事项流程图、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行政执法服务指南。
3.规范事中公示。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推进执法人员执法活动规范化。推进政务服务窗口规范管理。
4.加强事后公开。依法公开行政执法决定。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完成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有关数据报送。
(二)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要通过文字、音像等形式,对立案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的全部过程进行记录,并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1.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制定长治市上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制定出台音像记录设备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全过程记录信息调阅监督制度。
2.完善文字记录。规范市场监管中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性用语。统一规范使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文书格式。执法中规范开展文字记录。
3.规范音像记录。严格执行音像记录设备配备、使用、储存、监督管理要求。提出音像记录设备配备需求,明确本系统音像记录设备配备比例和标准。编制音像记录事项清单。结合实际,集中设置询问室、听证室等音像记录场所。
4.完善案卷管理。加强对执法台账和执法文书的制作、使用、管理,建立完善基于互联网的行政执法全过程数据化记录工作机制,及时将案卷完善归档。
5.发挥记录作用。充分发挥全过程记录信息在案卷评查、执法监督、评议考核、舆情应对、行政决策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中的作用,通过统计分析记录资料信息,发现行政执法薄弱环节,改进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公正维护执法人员和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三)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行政执法机关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要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1.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制定我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
2.明确审核机构。明确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机构。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的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依法充足配备法制审核人员。建立法制审核人员定期培训制度,提高法制审核人员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鼓励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3.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
4.明确审核范围。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明确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范围并动态调整。
5.明确审核内容。进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时,要重点审核以下内容:严格审核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行政执法程序是否合法;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合法充分;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裁量基准运用是否适当;执法是否超越执法机关法定权限;行政执法文书是否完备、规范;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
6.规范审核流程。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规范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7.明确审核责任。局长是推动落实本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第一责任人。行政执法承办单位对送审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执法的合法性负责。法制审核机构对法制审核意见负责。制定出台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责任追究制度。
三、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一)加强信息化平台建设
1.依托全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逐步实现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程序网上流转、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决定实时推送、执法信息统一公示、执法信息网上查询,构建操作信息化、文书数据化、过程痕迹化、责任明晰化、监督严密化、分析可量化的行政执法信息化体系。
2.依托全省政务服务平台,推进行政执法便民化。
(二)推进信息共享
1.依托全省政务服务平台,加快推进跨区域、跨部门执法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加强业务协同,打通信息壁垒,实现数据共享互通。
2.梳理各类行政执法基础数据,推动建立全省行政执法信息资源库,逐步形成集数据储存、共享功能于一体的行政执法数据中心。
(三)强化智能应用
积极推进人工智能技术在行政执法实践中的运用,发挥人工智能在证据收集、案例分析、法律文书阅读与分析中的作用,聚焦争议焦点,向执法人员精准推送办案规范、法律法规规定、相似案例等信息,提出处理意见建议,在生成执法决定文书上,有效约束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实现执法指导案例的规模化和即时化。
四、组织实施
(一)安排部署(2019年9月)。各股、室、所、中心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结合各自职能,做出相应计划安排。 (二)建章立制(2019年10月)。按照方案要求的时限,结合各自职责,制定相关制度、清单、目录、服务指南和流程图。 (三)全面实施(2019年11月-2020年10月)。要全面、严格、规范推行“三项制度”,突出问题导向,大胆改革创新,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四)总结评估(2020年11月—12月)。2020年11月,对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情况进行总结。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长是我局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股、室、所、中心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领导,做好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的组织实施工作,确保工作有方案、部署有进度、推进有标准、结果有考核。同时,要加强对本单位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的指导督促,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法制股负责牵头,有关单位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全面落实。
(二)加强队伍建设。大力推进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打造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廉洁务实的执法队伍。
(三)保障经费投入。及时将执法装备需求报区人民政府列入财政预算。
(四)开展宣传培训。要将“三项制度”专题学习培训列入培训教育内容,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加强业务交流。积极组织新闻媒体对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进行全方位、多形式、多角度宣传报道。
(五)强化督促检查。我局将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要强化督导督促力度,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规定的时间节点如期完成。
(六)注重工作实效。要立足全面改革拓展新局面的工作实际,与市委、区委部署的“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紧密结合起来,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力求实效的工作举措推进各项工作。
附件:长治市上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任务分解推进表.xls
2019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