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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6-11541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6-04-18 |
| 发文机关:长治市上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主题词: |
| 标题:长治市上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2026年全区食品安全抽检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6-0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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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市局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全市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市局《关于印发2026年全市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长市监发〔2026〕19号)要求,结合我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需要,现制定了上党区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长治市上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15日
2026年长治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方案
根据市局《关于印发2026年全市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长市监发[2026]19号)要求,结合我区食品安全现状,制定全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原则
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靶向抽检、科学规范、监管并重原则,聚焦高风险食品、重点区域、关键环节,统筹推进监督抽检、风险抽检、快速检测与专项抽检,构建“抽检—研判—处置—整改—复查”闭环管理机制,提升食品安全风险识别、预警和处置能力,推动全区食品安全治理水平持续提升。
二、计划任务
2026年全区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1023批次,抽检33个食品大类,144个食品品种,252个食品细类。其中,"你点我检"105批次,食用农产品297批次(任务分配表见附件)。
三、任务分工
(一)省级。覆盖辖区内生产经营的预包装食品,对省内生产经营的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企业全覆盖抽检。加强对两超一非、掺杂掺假等重点问题的抽检,组织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舆情事件等开展应急抽检。开展新业态食品、山西地方特色食品等专项抽检。按照两年全覆盖要求,做好省内大学、部分中小学校园食品抽检。
(二)市级。在省局抽检的基础上,补充覆盖辖区内生产经营的食品;组织开展地方特色食品等专项抽检。
(三)区级。在省局、市局抽检的基础上,补充覆盖辖区内生产经营的食品,统筹协调开展国、省、市、县四级监督抽检,及时将不合格食品及其追溯信息通报同级农业农村部门,对区域内中小学、幼儿园、托幼机构的食品抽检,在2025年的基础上做到剩余学校全覆盖,及时将不合格信息通报同级教育部门。结合2026年专项整治的要求加大对肉制品及网络餐饮食品的抽检力度。
三、工作要求
(一)压实领导责任,统筹推进落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作为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保障群众饮食安全的关键抓手,全面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细化任务清单,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全年抽检任务有序推进、按期保质完成,杜绝责任悬空、工作流于形式。
(二)聚焦重点领域,主动排查问题,构建多维监管,实现全程覆盖。聚焦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农兽药残留等突出问题;聚焦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农贸批发市场等重点领域;链条上覆盖辖区生产、流通、餐饮等环节,尤其加大对网络餐饮、肉制品的抽检力度,场所上覆盖中小型超市、批发市场、餐馆、“三小”等场所。
(三)规范抽检流程,严把质量关口。严格遵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规范抽样、送检、检验、数据报送全流程工作。坚持“双随机、一公开”原则,规范抽样操作,完善抽样文书及影像资料留存,确保抽样程序合法、样品真实有效。强化承检机构质量管控,督促其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开展检测,保证检验数据真实准确、可追溯,坚决杜绝违规抽样、虚假检验等问题,筑牢抽检工作质量底线。
(四)闭环处置问题,强化监管实效。健全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闭环机制,对不合格食品第一时间封存下架、溯源核查、督促召回,严控食品安全风险。依法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快案件查办进度,确保核查处置、整改复查、信息公示全部落实到位,不合格食品处置率达到100%。推动抽检结果与日常监管、信用惩戒、专项整治深度衔接,切实提升风险防控和执法震慑成效。
(五)强化协同联动,凝聚监管合力。加强各股室、基层监管所的沟通衔接,实现抽检信息、监管线索、执法数据互通共享,形成抽检与监管、办案联动机制。主动对接农业农村、公安、教体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风险会商、联合处置工作机制,聚焦校园周边、农村市场、网络餐饮等重点区域,开展协同监管、联合抽检,打通全链条监管堵点,提升整体监管效能。
(六)严明工作纪律,坚守廉洁底线。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抽检人员依法履职、公正执法,严禁提前泄露抽检信息、接受监管对象宴请及财物,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