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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5-09844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5-04-18 |
发文机关:长治市上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主题词: |
标题:长治市上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公务员考试培训专项整治 工作方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5-04-18 |
各相关股(室),各市场监管所:
现将《长治市上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务员考试培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长治市上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12日
长治市上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务员考试培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全面排查公务员考试培训市场存在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强培训机构经营行为监管,提升培训服务质量;增强消费者的防范意识和维权能力,营造公平有序、诚信经营的公务员考试培训市场环境,根据2025年度长治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1.依法依规原则。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整治规范执法程序,确保每一项执法行动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让监管和处罚经得起法律的检验。
2.问题导向原则。聚焦公务员考试培训市场中的突出问题,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为切入点,精准发力,有的放矢地制定整治措施,确保整治工作实效。
3.协同共治原则。加强与教育、公安、人社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建立健全联合执法、信息共享、案件移送等工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完善监管制度和长效机制,加强日常监管,实现对公务员考试培训市场的常态化、规范化管理。
4.教育与处罚结合原则。对于初次违法、情节较轻的培训机构,以教育引导为主,督促其自查自纠、及时整改;对屡教不改、严重违法违规的机构,依法予以严厉查处,通过处罚形成有效震慑,促进整个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二、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刘显勇(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何鸿斌(局党组成员)
宋晓兵(局党组成员)
景 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知广股、信用监管股、消保股、价格股、法制股、食品股、餐饮股、各所所长,办公室设在知广股。
三、整治重点及分工
1.查处考试培训机构对师资力量、培训效果、通过率等方面作虚假或引人误解宣传的行为,重点查处利用微信视频号、抖音、小红书等网络平台对考试培训效果和通过率等进行违法违规商业营销宣传的行为。(知广股、消保股负责,各所配合)
2.查处未明码标价的行为,利用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考生的价格欺诈行为,以及捆绑收费、恶意抬高价格和未按照规定、约定的时间和额度给考生退还培训费用等行为。(价格股负责,各所配合)
3.查处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利用网络产品交易平台和线下产品交易平台销售涉嫌用于考试作弊的非法无线电发射设备等行为,充分利用12315投诉举报平台,广泛收集违法线索,严厉打击销售考试作弊器材违法行为。审查培训合同是否存在霸王条款、不公平格式条款,以及不履行合同约定等违法行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法制股、消保股负责、各所配合)
4.认真做好考试培训机构日常检查工作。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未经许可从事公务员考试培训的机构开展治理。将其他部门作出并归集至市场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信息,依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记于企业名下并向社会公示。(信用监管股负责、各所配合)
5.查处考试培训机构及考点周边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加工、销售来源不明、腐败变质食品的违法行为,查处食品经营单位采购、销售、存放来源不明、三无、过期食品的违法行为。(食品股、餐饮股负责,各所配合)
四、整治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从2025年2月开始,2025年4月结束调查摸底阶段(2025年2月):
1.通过网络监测、群众举报、实地走访等方式,全面收集本地区公务员考试培训机构信息,建立详细的监管台账,内容涵盖机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联系方式等。
2.广泛收集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对公务员考试培训市场的意见和建议,梳理出重点问题和线索,为后续整治工作提供依据。
集中整治阶段(2025年3月):
1.针对调查摸底发现的问题和线索,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工作任务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限要求,形成工作任务清单。同时组织执法人员对相关培训机构进行现场检查。查阅培训合同、收费凭证、宣传资料、教师资质证明等文件资料,详细了解机构的经营状况和存在的问题。
2.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培训机构,依法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其限期整改;对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加强与教育、公安、人社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共同打击公务员考试培训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
巩固提升阶段(2025年4月)
1.对已责令整改的培训机构进行复查,检查其整改落实情况,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机构,依法从重处罚。
2.各相关股(所)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经验,系统梳理做法成效、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健全常态长效机制,加强日常监管,防止违法违规行为反弹。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各相关股(所)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紧紧围绕公务员考试培训工作重点开展工作,精心组织,全面排查,协同配合,务求实效。
(二)抓好工作落实,扎实推进任务全面落地
各相关股(所)需结合实际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工作措施、责任主体、时限等各项要素,建立工作台账,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并定期进行统筹调度,逐条逐项扎实推进各项任务落实。
(三)注意宣传纪律,切实加强舆情管控力度。
要强化舆情监测,相关工作在专项整治期间不作宣传报道、相关信息不上网,防止引起不必要的炒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