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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53605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4-11-06
发文机关长治市上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词
标题长治市上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长治市上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其它 发布日期2024-11-06

长治市上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长治市上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各相关股(室),各市场监管所: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非打非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部署,落实全国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议暨2024年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精神,根据全国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总体要求,现将《长治市上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长治市上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23日      

长治市上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工作要求,有效防范非法集资风险,根据《长治市上党区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我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防非处非工作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按照“依法将所有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管合法更要管非法”“管行业必须管风险”等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山西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实施细则》(以下分别简称《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通过在全区开展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加快处置存量风险,有效遏制增量风险,全力维护我区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大局。

(二)总体目标。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实施细则》,聚焦全区非法集资风险隐患,加强央地协同、部门联动、跨区域协作,坚持风险排查、打击处置、整治规范、建章立制和宣传教育“五箭齐发、集中攻坚”,充分挖掘问题线索,及早发现风险隐患,有效处置重大案件,坚决惩处违法分子,推进非法集资存量风险得到有效处置、增量风险得到有效遏制、存案结案率得到有效提升,持续扭转重点领域风险高发势头。

(三)工作原则。一是坚持党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决策部署,二是坚持法治理念。坚持法治化市场化处置化解风险,树牢法治理念,严格依法依规查处案件,多措并举、综合施策,着力盘活资产、化解风险。三是坚持守牢维护社会稳定底线。加强统筹协调,压实维稳责任,按照主动维稳、标本兼治、条块结合、综合施策的要求,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二、工作重点

突出重点领域、重点案件的攻坚克难。全面整治民间投融资中介、第三方财富管理、“伪私募”“伪金交所”、金融领域非法中介、理财、股权众筹等投融资领域,养老、涉农、商贸服务、批发零售等传统领域,虚拟货币、区块链、文化旅游、影视投资、解债服务等新兴领域以及假冒、挂靠央企、国企、中直、事业单位和打着“产登公司”“拍卖公司”等幌子的非法集资活动。重点处置央批、部督以及省市区督办案件,涉案金额亿元以上案件,刑事立案1周年以上案件,信访矛盾突出、群众反映强烈、涉稳隐患较大案件以及重大跨区域案件。聚焦非法集资风险高发频发地区,以及涉非风险容易渗透的农村地区和城乡结合区域的防范与打击。

三、实施步骤

专项行动从即日起至2025年底,分为部署发动、风险排查、打击处置、建章立制和巩固提高等五个阶段,每个阶段各有侧重,有的工作贯穿专项行动全程,需要压茬推进,请各所合理把握,切实抓好任务落实。

(一)部署发动(2024年6月)。根据专项行动统一部署,各所要结合实际,及时动员部署,明确目标任务,压实职责分工,尽快将工作任务部署落实。

(二)风险排查(2024年6月—8月)。各所要集中组织开展非法集资风险隐患排查,全面掌握风险底数,并分门别类进行台账式管理。下一步风险排查要常态化开展。

(三)打击处置(2024年9月—2025年12月)。打击处置工作要贯穿专项行动全过程,各所要坚持边查边打、边整边打,将常态化风险排查与打击处置有机结合,及时立案查处相关风险线索,有效化解重点风险。对大案要案果断出手、精准拆弹、稳妥推进,最大限度挽回人民群众损失。

(四)建章立制(2024年10月—2025年12月)。按照立查立建、长短结合的原则,总结专项行动经验成效,围绕本辖区长期存在的非法集资痛点、堵点问题,及时拟出针对性举措,形成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长效机制。同时,要以本次专项行动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完善辖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确保任务不断档、不悬空。

(五)巩固提升(2025年6月—2025年12月)。持续巩固攻坚成果,要及时组织开展本辖区、本领域风险隐患排查“回头看”,持续对重点案件、重点领域、重点地区攻坚克难,推动专项行动不断取得新突破。

四、任务分工

(一)开展行业风险排查。各所要切实做好本辖区的非法集资风险全面核查和彻底摸排,及时收集汇总涉非风险情况,建立风险线索台账,做好日常监管和涉嫌非法集资线索的受理初核,确保辖区非法集资监测防控全覆盖、无盲区。

(二)组织辖区风险排查。各所要按照部署要求,运用大数据筛查、设立举报箱、实地走访、入户调查、查阅资料等手段,开展清楼扫街行动,全面掌握辖区涉非风险底数。

(三)畅通线索举报渠道。要畅通涉非线索举报渠道,充分发动群众举报线索。对相关线索,要尽快核实、查办、反馈,有效回应群众关切和诉求,并及时向知广股报送线索办结情况。

(四)加大行政处置力度。要积极履行法定职责,对涉嫌非法集资的,采取警示约谈、责令整改、查封扣押、责令监督清退、罚款警告等手段,切实查办一批行政案件。

(五)广泛开展宣传教育。要以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稳定和利于非法集资案件处置为出发点,多管齐下开展立体式宣传,重点突出三个方面:一是法规政策宣传,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政府不会买单”,增强买者自负和风险自担意识,教育群众自觉远离非法集资;二是与非法集资相关的金融知识宣传普及,向广大群众介绍非法集资的特征、表现形式和常见手段,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行为的识别能力;三是案例宣传,以近年来查处的典型非法集资案件说法,揭露犯罪分子的惯用伎俩,揭示非法集资的欺骗性、风险性及社会危害性,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理性投资、合法理财。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主体责任。开展专项行动是今明两年全国防非处非的重点工作任务。各所务必高度重视,压实对本辖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职责,不折不扣将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及时推动专项行动成果转化,健全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

(二)加强信息报送,定期梳理总结。请各所按照文件要求及时报送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动态信息、典型经验等,知保股将向区处非办报送。2024年12月10日前、2025年6月10日前分别报送一次专项行动阶段性进展情况,2025年11月10日前报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相关表格数据请一并报送。相关报送资料电子版发送至局指广股邮箱czxscg2218@126.com)

附件:1.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

      2.风险线索排查处置情况统计表

      3.跨省(自治区、直辖市)非法集资案件(风险)办理情况登记统计表